[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1-00040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体裁分类 ] 计划、发展目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0〕128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 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01-2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 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

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石柱县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提高我县经济证券化水平,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2018—2022年)〉通知》(渝府办发〔2018〕10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抓企业上市就是抓融资、抓招商、抓转型、抓创新、抓发展的理念,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机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借力资本市场,引入金融“活水”,积极推进我县优质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挂牌)加快进入资本市场,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各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公司总数超过12家。其中沪深交易所上市1家,新三板挂牌2家,重庆股权转让中心挂牌10家。

——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务融资工具累计突破6只,募集资金累计超过30亿元。

——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直接融资规模突破65亿元,经济证券化率达到40%。

三、工作重点

(一)分解细化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40号)要求,“一企一策”“一企一专班”量身制定已挂牌企业、拟上市企业、后备企业工作方案,将企业上市(挂牌)各阶段任务分解细化,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

(二)积极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宣传培训。积极邀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挂牌中介机构,每年为入库企业开展上市挂牌培训不少于2次,提高拟上市挂牌企业负责人资本市场意识。分行业邀请已上市挂牌企业高管来我县与拟上市挂牌企业负责人开展专场经验交流会,宣传企业上市挂牌优势。(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三)引导各类企业主体升级。重点引导、支持和培育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升级为公司,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和“限上”企业,推进“规上”企业加快股份改制步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四)提升拟上市挂牌企业培育水平。不断完善拟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库,加大对拟上市挂牌企业支持力度。鼓励拟上市挂牌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依法依规发行私募可转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优先核准或备案,所需建设用地、能源供应、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等要素优先解决。(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五)推动县属国有企业积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县国资监管中心要积极推动县国资集团、县农旅集团、县工业集团等县属国有企业扩大交易所市场及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发行。充分利用利率下行周期,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属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工具。(牵头单位:县国资监管中心;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六)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和支持上市公 司运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对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务事项要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七)大力引进培育上市挂牌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和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挂牌服务机构,为拟上市挂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内控完善、经验丰富、执业水平高的中介机构在我县开展业务,积极推动我县企业上市挂牌。(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八)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对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及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严防以所谓“数字贸易平台”“虚拟货币”“区块链商城”等名义进行融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预警分析和风险管理。增强风险管控与市场净化意识,进一步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信用惩戒联动机制,依法打击和防范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责往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人行丰都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石柱监管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定期开展调度,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推动企业尽快满足上市要求。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要抓好企业上市工作的协调、指导、政策落实,牵头研究解决企业上市的重大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培育筛选更多优质的规上企业进入石柱县拟上市资源储备库。

(二)加大扶持力度。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后备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在产业扶持政策、各类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支持县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拟上市后备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办要会同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加强企业上市工作检查,定期通报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新三板挂牌、企业改制、辅导备案、申报IPO、上市分阶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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