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十五:生态修复不力涉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事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十五:生态修复不力涉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

2026722

202684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生态修复不力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全面清理大风堡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违规开展民宿、餐饮等经营活动行为建立问题台账并完成台账问题整治、依法依规拆除大风堡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潘婆婆莼菜公司违法建(构)筑物及其设施,恢复原地类、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相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等3条整改措施,202512月底,达到全面整改石柱县大风堡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不力问题,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整治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明确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石柱县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印发《石柱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整改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定期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高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强化排查监管。全面清理大风堡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违规开展住宿、餐饮等经营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时整改,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常态化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规开展旅游活动的排查监管,防止擅自经营造成人为破坏生态。

(三)健全机制抓实整改闭环。整改实施主体负责细化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统筹问题整改。用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建立完善督察反馈问题闭环管控、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督察整改任务项目化、清单化、闭环式推进,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级验收工作组核实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认为整改工作已完成,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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