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X3CQ202405290057)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石柱县人民政府                                20254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CQ202405290057

某环保公司治理铅锌矿尾渣,未按规定治理,本属于其他公司的尾矿库以无主尾矿库的名义交其治理,将旁边的林地炸下来对尾矿库进行简单的覆盖,因库底未铺设防渗膜,导致排水井硐(红洞子)一到下雨天排出尾渣严重污染黄河沟,同时还严重损坏了林地。在老厂坪、烂泥三湾、三层岩、刘家大洞等地以治理土壤的名义,大肆采挖氧化矿

生态

经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铅锌矿尾渣治理的问题。不属实。20145月,原石柱县环境保护局对“石柱县2014年重金属渣场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重庆通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整治对象为沃特、博奥冶炼厂废渣(矿渣、煤渣),不是铅锌矿尾渣,施工方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了防渗膜铺设。按照签订的有关协议,石柱沃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遗留铅锌尾矿库交由聚信公司(2014年更名重庆亿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亿源公司为该项目的业主,2018119日该整治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

2.关于红洞子雨天尾渣污染黄河沟的问题。不属实。一是沃特公司尾矿库已于2017年完成清挖异位整治,无尾矿堆存,且无证据表明沃特尾矿库与红洞子存在贯通关系。二是红洞子矿井原为沃特公司建设的采矿井硐,目前处于停用状态,但洞内流出大量黄色浑浊废水。石柱县已于20224月建成处理能力35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矿井涌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自然水体,产生污泥严格按要求统一规范处置。202311至今,经监测该站污水无超标情形。

3.关于毁坏林地问题。属实。202465日,县林业局对石柱沃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遗留铅锌尾矿库综合整治工程治理点位(治理项目2018年已完工验收)进行了现场踏勘,发现该点位涉嫌未经许可非法毁坏林地,涉及林地面积0.1189公顷。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关于以治理土壤的名义大肆采挖氧化矿的问题。不属实。经查,三层岩无治理点位,老厂坪、烂泥三湾、刘家大洞等地有3个环保治理工程项目。3个项目均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入库项目,符合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均为需要整治的历史遗留废弃铅锌矿渣的堆放区。2020年以来,县规资局到龙潭片区多次开展巡查,均未在老厂坪、烂泥三湾、三层岩、刘家大洞等地发现开采氧化矿的行为。

部分

属实

一是加强红洞子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监督和监管执法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采矿弃石堆场综合整治,加强在建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红洞子矿井涌水的日常监管巡查和水质监测。县生态环境局和属地政府加强对红洞子矿井涌水的日常监管,每月开展1次巡查检查,县生态环境局监测站每月对红洞子开展1次出水水质监测。

二是加强对在建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对在建项目石柱县烂磨子及刘家大洞废弃矿渣综合处置工程项目的监管,丰富监督方式,通过现场检查、安装视频监控、建立资金共管账户等方式开展监督。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后期监管、绩效评估等规范化管理。

三是强化监管责任,推动协同监管共治。强化属地政府、县级部门的联合监管责任,县生态环境局联合龙潭乡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县规资局等部门加强对龙潭片区涉铅锌矿污染问题的排查,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对县域内重金属企业日常执法监管,加强部门间监管协作,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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