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石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截至2024619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三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涉及石柱1件,已办结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0

D3CQ202406080053

石柱县下路镇白鹤村竹园组的集体山林被村支书售卖给私人,修建商品房,破坏了山林20亩(航拍面积423亩)。

石柱县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该集体林地的小地名为“半边槽”,位于丰都县高家镇境内,是石柱县在丰都县行政辖区内的一块“飞地”,该林地权属属于石柱县下路街道白鹤村竹园组。2013年白鹤村竹园村民小组自行与丰都县某居民签订书面协议流转了竹园组的集体荒山、耕地(包含小地名为“半边槽”的林地),时任村支书并未参与。半边槽地块建房为当地居民集中建房。破坏山林20亩属实,航拍423亩无法确认,以行政管辖地核实为准。

部分属实

1.按照行政管辖原则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做好政策解释,化解矛盾纠纷。
3.加强辖区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1.对相关人员开展约谈。
2.相关问题由行政管辖地进行查处。
3.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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