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石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截至2024年6月15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二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涉及石柱县1件,正在办理1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

40

D3CQ202406040044

石柱县黄水镇林海道4期、5期、6期是砍伐森林后建设(镇政府告知修建4—6期是有批文),小区周围乱搭乱建,洗衣废水,厨余废水等直接倒进旁边的森林,造成污染。

石柱县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石柱县黄水镇林海道小区(以下简称“林海道小区”)项目(包含4—6期)于2010年3月取得土地批文(其中包含林地8.3471公顷),不属于砍伐森林后建设。
2.林海道小区周围部分区域存在占用公共绿地、搭建超长超宽雨棚和修建违法建(构)筑物等情况。目前县级相关部门、属地政府正在开展排查清理工作。
3.小区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到黄水镇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但经现场核查,小区有部分位于一楼的业主将洗衣机设置在室外,洗衣废水直排。

部分属实

1.强化整治林海道小区周围乱搭乱建问题。
2.强化林海道小区污水提泵站运维管理。
3.强化林海道小区物业管理,增强业主环保意识,杜绝乱倒生活污水现象。

1.属地政府牵头对小区周围乱搭乱建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县级各部门分别对相应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2.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生活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杜绝小区污水直排。
3.加强小区洗衣废水、厨余垃圾乱倒等行为的排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予以处罚。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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