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石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截至2024年6月7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涉及石柱县1件,正在办理1件。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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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
行政区域 |
问题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办结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
责任人 |
1 |
D3CQ202405270006 |
原恒耀集团租用石柱县龙潭乡都会村马家槽组龙凼湾的耕地,用于堆放尾砂,承诺租用15年后归还耕地,并恢复耕地原貌,但至今没有恢复耕地,且该公司已经倒闭。 |
石柱县 |
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二是拆除违法建构筑物;三是对整治地块进行复耕复绿。 |
1相关部门对问题点位所在地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项目占地情况进行勘验。 |
未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