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政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009号提案的答复函
何秀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0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您在提案中提出我县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村“两委”带富能力不强、生产经营人才短缺、项目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并切合实际,提出了选优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推动多元发展集体经济等对策建议我委积极接受采纳。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域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指导各村因村施策,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借此时机,我们汲取您的合理建议,拟定政策措施,加强监督考核,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截至今年6月,全县229个涉农村(社)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年经营性收入3834.81万元,村均收入16.75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村108个,占比47.16%;经营性收入同比去年增长50.43%。
二、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人才培养。一是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鼓励引导在外成功人士、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回乡创业,促进人才回归、资金回归、产业回归,把有意愿到村工作的优秀回乡人才及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不断强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人才支撑。二是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每年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并在课程的规划安排上,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相关内容纳入必修内容,不断提升(社区)党组织书记致富带头能力。三是进一步管好用好驻乡驻村工作队,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派出单位跟踪管理责任,以过硬干部队伍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通知》(石农发〔2022〕64号)、《关于印发〈石柱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石农发〔2023〕65号),细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含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薪酬与激励机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5万元以上或累计收益20万元以上的,在留足公积公益金、福利费、股东分红等费用后,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拿出当年经营收益一定比例费用作为经营管理人员薪酬与奖励资金;薪酬与奖励的额度实行一村一策,具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照“四议两公开”机制决定。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提高了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热情和信心。截至去年底,共有1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向60个对集体经济发展有贡献的村干部发放13.4万元的薪酬奖励。二是印发了《石柱县2024年强村富民综合改革推进方案》。聚焦“一统七改”重点任务,提出突出“双好双强”,大力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培训,并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知识列入集中培训内容,确保每年不少于1次的完善村党组织书记选培机制;提出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构建村干部“固定补贴+养老保险补贴+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多元化待遇保障体系,落实村干部待遇固定补贴动态增长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发展需要和尊重集体成员意愿前提下,以投资、参股、联营等方式设立专业合作社、公司法人等完全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在桥头镇、黄水镇等具有条件的乡镇,探索村办公司、联村公司、乡镇公司、“飞地”公司等多种“强村公司”组建模式,试行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组建公司,高效整合村与村之间的土地、人力、技术、市场等零散村级集体资源,以股份合作、联合经营、混合发展等多种形式合作,实现村级资源、资产优势互补、叠加发力,促进村集体增收、群众致富。同时联动“万企兴万村”,重点探索“强村公司+龙头企业”发展模式,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目前全县共成立强村公司45家,2023年共计产生经营性收益628.15万元。扩面深化行政村(涉农社区)有效探索“三变”改革,进一步激发释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鼓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资源资产、管理服务、闲置资金、技能技术与经营主体建立深度合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三变”改革,探索构建“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营机制。
(三)因地制宜持续发展集体经济。一是做好资源开发文章。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理念,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将丰富的物产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因地制宜开发特色资源。如金铃乡华阳村利用盐硝洞恒温、恒湿、无光照的特点大力发展洞藏酒产业;黄水镇利用优质水资源,依托由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抱团成立的重庆市天上黄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一条每小时生产450桶桶装山泉水自动化生产线,注册了“莼爱山泉”、“蜀江春水”商标,将山泉水变成群众增收、集体经济增强的“致富水”。目前,天上黄水公司已经在万州、忠县、石柱设立21个经销点,每月销量1.2万桶,生产的一次性桶装水已经开始进驻商超。二是做活资产经营文章。依托我县黄水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利用大黄水片区闲置农房、村小等建设乡村民宿,打造避暑胜地,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如黄水镇金花村以村集体资金和收储的农户闲置宅基地4宗、闲置村小1处入股企业,建成精品民宿、乡村酒店6500余平方米,为村集体增收,2023年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共计获收入51.51万元。中益乡坪坝村引进石柱农旅集团对原有农房进行改造提升,在留足30㎡/人的住房保障面积后,剩余闲置农房交由公司统一开展民宿经营,按公司40%、村集体10%、农户50%的比例分红。2023年,该民宿接待游客1.86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101.42万元、带动50余户当地群众就近务工。三是做足土特产文章。围绕“1+3+N”的产业发展思路,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大力发展粮油产业和以黄连为主的中药材、以辣椒为主的调味品、以莼菜为主的绿色果蔬等“三色”经济,灵活探索“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国企+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运营模式,带动村集体稳定增收。如冷水镇八龙村通过“集体领办企业+农户”模式巩固发展莼菜1800亩,配套建设全自动杀青、灌装和袋装生产线,并以财政补助资金、土地资源等与国有企业合作,打造莼菜农业公园科普教育中心,进一步延伸产业发展链条,2023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97.97万元。悦崃镇水桥村集体建设有机水稻示范基地300亩地,以订单收购模式带动全村355户稻农种植有机水稻1600亩,建成“悦崃香米”标准化加工车间,年加工能力200吨以上。目前已销售“悦崃香米”300余吨,村集体增收40万元,为村民分红23万元,实现村集体和农户双赢。目前,我县中益黄精面、临溪羊肚菌、悦崃寺院贡米、莼小丝即食莼菜、谭妹子辣椒、高山腊肉、洗新天麻、高山洞藏酒等特色优质农产品深受消费者青睐。四是做新服务创收文章。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支持村集体带头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电商服务、养老服务和殡葬服务等,提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如临溪镇南峰村引入社会资本成立丰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公司,每年按51%的持股比例分红,2023年该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经营性收入17.26万元。鱼池镇鱼池村引进石柱县德康医院联合经营养老服务中心,每年获40%的效益分红及3万元的固定分红;石家乡黄龙村打造“七彩石家”体验中心,建立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通过与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成功合作,将农产品“嫁”出大山,村集体按照“销售效益”分红,2023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共计收入42.3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得到持续发展,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行以强带弱。建立集体经济“强带弱”结对共建工作机制,县域内村级集体经济效益较好的与效益较差的村签订协议,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强村与弱村在资金、项目、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帮带发展、协同发展。二是实施提级管理。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村实行“提级管理”,建立工作台账,落实1名县领导包帮、1个县级部门包联、1名县管领导包落实的“三个一”管理机制,推动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清零。
此答复函已经付小华副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安玉兰;联系电话:1871698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