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二)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

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

情况的督查通报(二)

  

近日,县政府督查办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交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98件、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6件,县政协交办县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223件,其中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重点督办政协委员提案16件。

截至830日,198件县人大代表建议中,承办单位已向县人大代表作出答复的171件,办结率86.36%16件跨年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中,承办单位已向县人大代表作出答复的15件,办结率93.75%223件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中,承办单位已向县政协委员作出答复的190件,办结率85.2%。其中,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承办单位已向县人大代表作出答复的4件,办结率57.14%;重点督办政协委员提案16件,承办单位已全部向县政协委员作出答复,办结率100%

督查发现,一是部分单位未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沟通,未能准确掌握真实意图,导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的针对性不强,如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二是部分单位办理质量有差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少数办理工作满意度评价不高,如县民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是部分单位对办理效果定义错误或不精准,如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

下一步,各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务实性,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工作方法,及时办理答复,确保930日前全面办理完毕。一是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充分理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准确含义,确保办理更精准、答复更针对、评价更满意。二是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理解办理效果类别的含义,根据办理情况正确定义办理效果类别(建议办理效果分为“ABCD4类,提案办理效果分为“ABC3类)。三是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向督办县领导汇报办理情况,确保县领导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重大困难问题。

县政府督查办将持续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对9月30日前未办理完毕的承办单位将全县通报批评并纳入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结果运用。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督办县十

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

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度表

31 附件1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度表.xls

2.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

31 附件2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xls

3.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表

31 附件3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表.xlsx

4.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

  理情况表

31 附件4  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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