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

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近期,县政府督查办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进展情况

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交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98件、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6件;县政协交办县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223件。截至731日,198件县人大代表建议中,承办单位已向县人大代表作出答复的59件;16件跨年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中,承办单位向县人大代表作出答复的3件;223件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中,承办单位向县政协委员作出答复的64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进度推进较慢。截至731日,198件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中已向县人大代表作出答复的占29.8%16件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中已向县人大代表作出答复的占18.7%223件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中已向县政协委员作出答复的占28.7%,总体进度差距较大。

(二)部分单位办理答复不规范。部分单位未认真领悟《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28号)精神,未按要求在答复函右上角注明办理效果(建议办理效果分为“ABCD4类,提案办理效果分为“ABC3类),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和委员提案答复函回执混淆使用。

(三)部分单位沟通协调不到位。一是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沟通不够,未准确掌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真实意图,对代表和委员的答复针对性不强。二是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沟通不够,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沟通配合不主动。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承办人员深入一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真正解决群众所需。二是各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领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28号)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一是各承办单位要采取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组织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征求代表、委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二是各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各承办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增添工作力量,切实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承办的所有建议和提案务必于930日前将办理结果向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书面答复完毕。

下一步,县政府督查办将持续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对在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草率应付、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答复函或者报送的答复件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通报结果纳入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结果运用。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25 附件1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xls

2.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25 附件2  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xlsx

3.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25 附件3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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