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召开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经营主体约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电动自行车经营环节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6月17日,石柱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专班小组召集辖区47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召开约谈会。
    会上,播放了《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片》。县消防救援大队通报了市内外发生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得火灾案例,重点解读了《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结合日常处理的火灾事故,讲解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事故的风险性和注意事项。
    会议强调,经营主体严禁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锂电池,严禁私自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严禁对回收的废旧电池进行二次销售,对电池的存放进行统一的管理并要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经营者要时刻警醒自己,对照《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下一步,石柱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专班小组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的监管,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切实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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