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2月23日,石柱县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冉启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汪锋利、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谭春林、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苏劲瑞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面上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治;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宾馆、商超、农贸、九小场所排查整治;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在建工地、物业小区排查整治;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排查整治,对拒不整改的,根据职责书面移交县经济信息委、县城市管理局调查处理;属地镇街负责三无楼栋、单体楼栋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一区一策”治理方案,督促基层严格按照治理方案高标准完成整治,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及治理工作。二是强化行业管理。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主动指导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展治理工作,在治理过程中发现单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整治不力等现象的,县政府督查室将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强化宣传曝光。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居民小区,面对面宣传电动车飞线充电、电线电缆私拉乱设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相关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批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群众火灾防范意识。
当前,县安委办、消安办联合组建了2个督查组,已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督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