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0240358699100C-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021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0358699100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与申报。负责受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勤技能人员和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经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法定代表人

万明月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公益

从业人数

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严格按考务管理办法实施职业技能鉴定   根据渝职鉴发[2021]22号文件《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完善了本县《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员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考评员承诺书》等制度,规范职业鉴定考试工作流程,按照制定计划、受理申请、鉴定人员资格审查以及鉴定准备、鉴定实施操作流程,实现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本年度鉴定所共开展专项职业技能鉴定22批次,涉及重庆火锅调味、母婴护理、照料老年人、重庆小面、照料婴幼儿5个职业(工种)共2389人,获证2224人,获证率93%。   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 本鉴定所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按照全市质量管理要求申请领取、保管、使用试卷,合理使用考评员,注重职业技能鉴定前、鉴定中、鉴定后全过程的管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备案许可范围内,规范有序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核发等工作。同时,本鉴定所加强对县内外评价机构在本县职业技能鉴定的监督管理,不仅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实施准备情况、考试相关人员配备情况、监考人员履职情况等工作进行督导、严格检查,还加强对各个鉴定机构在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检查。除此之外,本鉴定所对各个培训学校、评价机构在鉴定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确保鉴定全过程有据可追溯。   三、规范鉴定场地布置和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各项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要求,本鉴定所在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和企业中设立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点,将候考室和考场分开,对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考试试卷、职业技能鉴定参考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发放花名册、现场工作人员签到表、考评人员承诺书、阅卷工作人员签到表、试卷评阅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质量督导情况反馈等纸质资料,按照年度、职业(工种)等进行分类整理。同时,本鉴定所对鉴定过程中的各类安排表、监考记录表等资料,按照鉴定场次排序,对鉴定结果进行汇总整理,确保技能鉴定实施的各环节有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四、构建技能鉴定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本鉴定所加大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培养认证和组织申报力度,组织动员督导员、考评员参加市职鉴中心的培训学习,加强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水平和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提高督导员、考评员的业务水平和考核质量,以适应我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发展需要。   五、树立奉献精神,增强服务意识 从培训机构及技能评价机构角度思考问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公开办事指南,明确鉴定流程,简化鉴定手续,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效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石委编委发〔2019〕62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法人证书有效期2018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阮森文联系电话:13594923530  报送日期:2022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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