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024035869377X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035869377X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11号

法定代表人

谭主奇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10

网上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4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标准站位,增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肩负着维护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权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使命,必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以县农业农村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支部学习为依托,积极推进领导领头学、“三会一课”加强学、“学习强国”补充学,组织带领各党员和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今年以来,参加中心组学习13次,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2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二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十破十立”要求,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扎实推动“以案四改”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4场次,无“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刁难群众等。三是严守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六项禁令”和重庆市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全支队未出现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等问题,也不存在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的现象。同时,全年无工作人员“违规‘泡酒’借机敛财”行为发生。   (二)坚持高站位推动,打好禁捕主动战攻坚战持久战。“十年禁渔”是践行长江大保护的一项开创性举措,县长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退捕渔民转产安置有力。今年帮助退捕渔民转产就业37人,安置公益性岗位3人,选择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年)的退捕渔民达到100%,基本实现应帮尽帮、应保尽保。二是禁捕管理秩序总体平稳。全县查办非法捕捞一般程序案件6件,简易程序案件1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起,没收销毁禁用渔具368根,劝离垂钓人员2750余人次,长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得到初步遏制。三是社会氛围浓厚。通过电视广播、户外广告及网络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全面宣传,在所涉乡镇(街道)设立禁渔宣传牌41块、派发“禁渔通告”、“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宣传单、“长江十年禁渔”案例警示、宣传海报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横幅50余幅、推送禁渔短信40余万条次,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氛围越来越浓。四是执法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考核细则,调优配强执法力量,推进“重庆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设施建设,执法监管效能逐步提升。五是组织保障有力。全年召开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4次,解决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6个,全年安排禁捕工作经费20万元。 (三)坚持高效率监管,做好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优质化绿色化。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年初召开全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会议,明确各乡镇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利用农业安全宣传月及乡镇赶集日,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农业投入品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狠抓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根据不同时节、领域和任务性质,扎实开展“春雷”“砺剑”“零点”“清源”“红牌”等专项行动,对动防、农药、肥料、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780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45个,检查发现80个执法对象存在134个涉嫌违法情形,责令整改完毕93个,依法处置41个。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重点围绕安全隐患和生产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全年累计监督抽样98个样,涉及蔬菜、鱼类、大米、水果和蛋类等,共办理执法案件4件,其中超范围用药3件,动物运输应检疫未检疫1件,共处罚款5300元。冷水动物卫生检查站共计监督检查和消毒运输动物及其产品1.45万余车次,动物226.45万头(只);畜157.86万头,猪123.77万头(仔猪4667头、)、禽208.55万羽(雏鸡14.36万羽)、其他动物2.04万只,动物产品3436余吨。四是严查秸秆焚烧。为打好蓝天保卫战,禁止露天秸秆焚烧,印发《石柱县2021年秋冬季农作物秸秆禁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露天秸秆焚烧情况进行巡查,并每半月对露天秸秆焚烧巡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露天秸秆焚烧行为屡禁不止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露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截至目前,执法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当场制止或委托村组干部制止焚烧秸秆行为近500起。 (四)坚持高科技支撑,提升农业执法安全化信息化智能化。   不断提升农业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大智能化执法装备运用,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途径。一是全面推行“慧执法”现场检查系统。按照执法工作要求,全面对已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录入“慧执法”系统并下载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录入“慧执法”系统377条,使用率达100%。二是大力推进“渔政执法预警系统”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建设“渔政执法预警系统”8个点,目前已建好7个点,另1个正在加快推进。三是补齐装备短板。根据《重庆渔政执法预警处置技术指导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年采购执法记录仪30个、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1台、户外电源5台、手电筒30个、无人机1台、冲锋舟1艘、救生衣4件、扩音喇叭5台、冰柜1台、执法车辆1台、宅基地执法软件2套等,全面提升农业执法效能。 (五)坚持多方位排查,确保农业领域安全零发生零事故零伤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守牢安全底线。一是抓好农业机械领域安全执法工作。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全力推进清零工作,扎实开展外省籍变型拖拉机牌照协查甄别工作。目前,我县渝籍变型拖拉机已报废827台,报废清零率达93.6%;外籍变型拖拉机经各省、市甄别协查结果反馈假牌438台,现已报废注销264台,报废注销率达56%,加大联合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路检路查、市场销售环节,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假牌假证、超期未年检、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今年,联合各乡镇(街道)、公安机关执法82次,一般程序查处变拖2起,处罚款400元,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零伤亡。二是抓好畜禽屠宰领域安全执法工作。   重点对辖区内2个屠宰场开展执法检查,两个屠宰场均严格落实驻场官方兽医“一岗双责制”和“两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五不得”规定,把好“五个关口”,健全检疫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障了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全年产地检疫139.11万头只,其中牲畜38.7万头、家禽100.4万羽;实施屠宰检疫21万头只,其中,屠宰生猪6.7万头,无害化处理197头。三是抓好农药经营领域安全执法工作。重点对建立农药进销台账,是否违规经营、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添加百草枯等违禁成份)及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环节进行检查,全年立案查处7件,没收过期农药50千克。 (六)坚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其他领域执法工作。今年对县规资局移交的2020年第四季度卫片图斑、相关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群众举报提供线索共159宗农民村民涉嫌违法占地修建住宅线索进行了逐户现场调查,对不符合农业部门执法范围的线索进行移交了138宗;针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农用地修建住宅等与其他单位存在争议的事项,与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探讨,向县司法局提交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期:自2021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04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唐邦燕联系电话:15095978253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