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02403587025767-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0358702576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城东北路5号

法定代表人

任劲松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10

网上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2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法定代表人由秦英俊变更为任劲松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中明确的6项环境风险防范任务,支队始终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按照2021年石柱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了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工作,强化了应急能力建设,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了辖区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取得了实效。一是8月通过了环境应急能力县级一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二是9月开展了2021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三是开展了石柱县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今年应该修订的9家企业均已提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市局目标考核任务。5家风险企业完成新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相关工作。   (二)跟踪督办中央和重庆环保督察案件 自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21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32件、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转办督办案件121件,其中转办件114件,督办件7件。目前,174件共办结171件,尚未办结的2件为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转办的“黄水镇万胜坝存在违法建筑”,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黄水金竹云山小区违规搭建占用公共空间问题”。   (三)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严格开展专项执法。2021年以来,集中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开展了畜禽养殖场治理、页岩砖检查专项执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2021年1月至3月,在全县辖区范围内,对存栏500头以上生猪当量的畜禽养殖场开展执法检查。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活动共执法检查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46家,立案查处8家,处罚金额近15万元;二是开展了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整治规范我县砖瓦企业生产和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砖瓦生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组织深入排查了全县9家砖厂,推进行业整治,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积极整改,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砖厂1家;三是自然保护地专项排查。联合涉及自然保护地的18个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经乡镇排查发现5个问题,经现场核实均未在自然保护地内,涉及的相关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帮扶指导并督促整改到位。2021年共发现自然保护地实验区内违法行为1起,作出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的处罚,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四是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局行政许可科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76家排污企业进行现场督促,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月报、季报、年度报告和排污申报等工作。同时结合日常检查、应急处突、专项行动、信访投诉、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全面体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工作。2021年7月至10月,对全县县城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人次,现场指导帮扶工地16家次,发现并指导整改问题6件,约谈督办企业2家。开展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对天街一号美食街15家餐馆油烟全面排查,对3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馆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已全部落实整改,该区域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到100%;多次与市政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了整治康德中央大街等区域投诉较为严重的餐馆,油烟整治效果明显。加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烟熏制品监管执法。开展汽修行业整治工作,联合大气科检查了全县95家汽修厂持久性有机物排放及治理情况,共下发了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后督查,以上汽修厂整改完成率100%。六是固体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工作。结合日常信访投诉和双随机任务等,围绕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开展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对企业、医疗机构等进行排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2.协同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由我局牵头,会同县交通局、县规资局、县水利局、县经信委等县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了国道G351下路沿线建材生产加工企业。2021年3月开始,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牵头拟订了整治方案,同时组织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规资局、县经信委、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及下路街道等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国道G351下路沿线共10家建材生产加工企业均已停产。二是根据县政府安排,积极推进工业园区A区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开展5家整治对象的搬迁工作,截至12月底共完成3家搬迁,正在搬迁2家。   (四)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1.环境安全及应急工作。一是开展 “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二是推广“南阳实践”经验,制定了“南阳实践”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相关工作。三是开展了“6·5”环境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7月组织了辖区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四是开展“两会一节”、汛期、百年大庆、冬季冰雪天气等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五是与上下游区县及部门签订联防联控协议。 2.安全生产及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领域工作。一是按照县安委会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全年未发生任何涉及生态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顺利通过年底县安委会的安全工作检查。二是按照平安石柱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共安全组2021年工作要点,开展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领域工作。 (五)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 2021年度,以全年练兵、全员练兵、全过程练兵的方式,支队全体积极参加征文比赛、书法摄影比赛、演讲比赛、执法大讲堂、案卷评审、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帮扶、大练兵知识竞赛、执法大练兵培训、服装队列展示和环境应急演练大比武等活动。大练兵活动贯穿日常工作,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全年执法大练兵活动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加强对辖区内违法违规企业的监督管理。支队获优秀集体荣誉,陈恺石、黄琴两位执法人员获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二、综合行政执法情况 (一)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抽查工作细则,实现了人员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双随机”。2021年以来,纳入“双随机”抽查的企业共156家,全年抽查企业68家,分3个检查组按季度对抽查企业进行了检查,目前已全面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系统。二是完成了市场监管领域的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牵头完成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联合现场核查和配合县交通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联合检查工作。   (二)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以实施各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和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处理为案源,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环境执法。2021年,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8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共处行政罚款66.7万元人民币。2021年共缴纳罚款269万余元人民币。目前,所有已执行的行政处罚案卷和配套办法实施案卷均录入环境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并结案归档。 (三)信访投诉处置情况   支队严格按照市、县对信访和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对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办理力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坚持每天在市环境行政执法平台、生态环境信访系统、市长公开电话、市环境行政执法平台、市信访信息系统、市行政审批平台、群工系统、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县政府转办等渠道收集群众信访诉求,建立信访台账;二是积极办理回复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021年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投诉472件,其中市环境行政执法平台交办361件,来信来访111件,目前尚有17件正在办理中。市局抽样回访件数39件,抽样群众满意度为100%。对比2020年346件共增加127件,对比2019年453件共增加20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四)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二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督促19家排污单位完成了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等情况的信息公开;三是结合重庆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了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开19家重点排污单位,并将公开情况及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五)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对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归集工作,2021年入库数据共计100条,对办理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应归尽归。另在行政处罚公开后,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2021年截至目前,有3家企业签订了信用修复承诺书,分别为重庆亿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峰牧渝凤家禽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铁运工程有限公司;二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县级参评企业3家即重庆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西沱污水处理厂、重庆民生石柱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骏达木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对照评价指标即排污信息、环境监测、环境安全、环境应急等内容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了评价结果的公示和公告。   (七)其他重点业务工作 一是加强在线监控平台管理,移除不符合重点排污单位条件的6家企业,完成重庆远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石柱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变更,完成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视频监控安装,及时录入企业报告,处理企业异常情况,保障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我局无黑恶线索;三是每月按时向市局报送2021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工作情况报表和环保法5个配套办法情况表;四是环境税配合工作,每月向县税务局报送当月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及在线监测数据,并在环境税复核系统中对税务局提交信息进行复核,协助税务局征收环境税;五是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制定石柱县2021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列表,并公开至县政府网站,定期向市局报送正面清单企业监管情况;六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情况。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成立了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并严格规范执行,促进公正执法。   三、环境安全保障情况 1.规范环境应急值守。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在应急值守机构人员和场所设备缺乏的情况下,分月度落实专人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了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使用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应急值班表,值班期间无脱岗值守或无法联系情况。填报应急人员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表,对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节点以及自然灾害期间进行监测预警和信息研判,保证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信息传递畅通。每季度开展一次环境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报送突发环境事件季度报告,本年度共处置突发情况4次,应急响应2次并已上报应急指挥系统,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021年我县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安全可控。 2.强化应急预案备案。三是开展了石柱县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今年应该修订的9家企业均已提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市局目标考核任务。5家风险企业完成新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相关工作。 3.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两会一节”、汛期、百年大庆、冬季冰雪天气等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全年,石柱县生态环境部门检查105家次,发现隐患18个,均已完成整改。企业自查500余家次,发现隐患123条,均完成整改。部门检查、企业自查覆盖率均为100%,整改完成率均为100%。 4.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部署,我局印发了应急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并9月18日组织8个单位80余人在下路街道金彰段进行了现场演练,对提高各单位环境安全意识、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流程、多部门联动开展现场应急处置等具有积极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绩效考核合格,无惩奖,无诉讼情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谭冲联系电话:13896447297  报送日期:202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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