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024007033214X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救助站(2021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007033214X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救助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救助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施计划,按法规和政策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等。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滨河路52号

法定代表人

黎小琼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救助站.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现就我单位2021年度情况报告如下:2021救助站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救助站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以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服务,得到了市局,市站及社会各界赞誉和受助对象的好评。 一、救助管理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等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99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救助,全部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圆满的完成全年预定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1、强化站内管理,救助服务标准化。我站圆满完成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成立石柱县流浪乞讨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石柱县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建立街面联合巡查机制》等相关文件,规范接待、入站、站内管理、查询、宣教、离站等救助服务工作的各个细节,强化救助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服务能力,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 2、实施主动救助,拓展救助内容,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我站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对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尚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今年11月份针对寒冬天气,我站及时的启动了冬季应急预案,在每天对城区主要街头、路口、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常滞留地段进行巡视劝导工作中,工作人员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每位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进行劝导,对愿意进入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当场办理入站登记,提供无偿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站的人员发放御寒物品、食物、药品等,防止了因天气寒冷,出现冻伤、冻死的现象。同时,采取街面宣传、直播生活报道等形式,提醒市民和求助者有困难及时拨打救助站24小时求助电话。通过活动,11月份以来,救助人数明显增加,收到良好的效果,得到市民和受助人员的好评,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民解忧”。截止12月31日,我站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5人,均得到妥善安置,街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7人,发放救助衣物20余套,方便面30件。 3、大力宣传救助法规,规范救助服务。我站大力宣传救助法规,规范救助管理,并布置了相关系列宣传活动。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重点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工作。二是加强网站的完善和管理。三是救助工作微机化,与全国联网,达到资源共享。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搞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站内各项规章制度学习落实,使每个工作人员均能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自2016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4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黎小琼联系电话:15123783258  报送日期:2022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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