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0240MB1C70917W-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矫正帮教服务中心(2021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0MB1C70917W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矫正帮教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矫正帮教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矫正帮教服务。指导协调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三无”人员帮扶安置工作 指导协调社区服刑人员、刑释帮教人员矫正、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帮助工作 提供社区服刑人员、刑释帮教人员提供公益劳动项目和场所。 | |||
住所 |
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南垭路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倩 | |||
开办资金 |
10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0 |
100 | |||
网上名称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矫正帮教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1年,县矫正帮教服务中心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司法所的大力协作下,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社区矫正对象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3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80名,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71名;定期组织各司法所集中开展风险研判12次,累计21名社区矫正对象被列为重点人员。协助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19名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训诫处罚,1名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警告处罚1次,2名矫正对象因严重违反矫正监管规定被提请撤销缓刑(已收监)。协助办理执行地变更11件,其中迁出8件,迁入3件;协助审批外出请假108件;组织入矫集中学习5期;协助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113件。 二、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明确各执法环节的岗位职责、执法权限,细化矫正局、矫正中心、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的流程和标准,严明执法记纪律,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考评办法》,健全执法过错问责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一要注重实体合法规范,严格按规定全面履行社区矫正各项执法职能,办理案件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得出处理结论,不得有责不为、任意变通或越权执法。由法学专业人员把好入矫关,核实法律文书内容、资料,确保入矫环节合法准确;注重审核审批日常监管中的奖惩考核,确保适用法律条款准确,适用情形得当,依法依规按时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建议,依法依规按时解除社区矫正,把好出口关。二要注重程序合法规范,确保执法主体符合要求,社区矫正执法应由司法行政干部进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不得独立执法。执法活动要严格执行工作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和执法流程确定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进行,不得增加、不得减少、不得逾时、不得颠倒次序。文书制作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要求,统一格式、内容翔实、书写规范。三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执法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不得损害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有失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和廉洁性,自觉维护司法行政机关的公正形象。 (二)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审查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社区矫正、法制等职能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审查小组,对社区矫正重大或疑难执法事项进行集体研究研判,共同作出处理意见。创新法制科室参与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审核监督,通过司法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和集体评议制度,以集体决议代替个人判断,以制度约束抵御执法风险,增强执法活动公正度与透明度。 (三)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一要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检查,通过自查、互查、抽查、联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社区矫正全过程监督检查,对社区矫正执法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二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积极发挥检察、人大、政协等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主动邀请县检察院在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对社区矫正执法实施日常监督;邀请人大、政协等机关视察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并努力解决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普遍性难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坚决执行人大决议,争取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三要重视并认真对待社会监督。真诚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仔细研究、积极回应、着力整改,并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正确对待和应对媒体监督,及时回应并正向引导舆论事件,避免恶性炒作,在遵守宣传纪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四)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培训实施方案》,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合一、务求实效的原则,紧扣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需要,强化《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涵盖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的培训,以司法所交流学习、“以熟带生”等方式,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实务培训,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朱倩 联系电话:13629785065 报送日期:2022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