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9070029号建议的复函
黎学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村组公路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907002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黎场乡村组公路夜间无照明设施、群众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切中当前农村公共服务的薄弱环节,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职能职责简述
村组公路照明设施的建设与管护,涉及规划、建设、资金筹措、后期运维等多个环节,按照现行职责分工: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整治、巴渝新村建设、美丽城镇建设等项目中涉及公共空间照明设施的统筹配置,配合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县交通局:负责村组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道路照明设施属于公路附属设施的完善内容。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配合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后期管护等。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市级层面尚未设立专门的村组公路路灯建设专项资金。市住房城乡建委此前开展的“村庄亮化工程”仅下达计划任务,未配套资金;自2025年起,该任务已不再下达。因此,村组公路路灯建设主要依靠县级统筹、乡镇自筹及整合其他项目资金予以解决。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委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在能力范围内统筹推进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
(一)纳入“长江风景线”大美乡村先行区整体布局。我县黎场乡、西沱镇、沿溪镇已成功纳入市级“长江风景线”大美乡村先行区建设范围。该先行区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我委将积极引导在先行区建设中统筹考虑村组道路照明需求,推动公共照明设施向村组公路延伸。
(二)依托巴渝新村项目配置太阳能庭院灯。我委已成功争取黎场乡江云村巴渝新村建设项目,获得市级补助资金358万元。该项目明确将“新增太阳能庭院灯100套”纳入建设内容,重点覆盖江云村人口聚居区、主要出行通道等区域,直接惠及当地群众夜间出行。太阳能路灯具有无需电网接入、后期维护成本低的优势,符合乡村实际。
(三)配合推动美丽城镇建设照明提升。在西沱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中,我委统筹安排了古镇核心区公共照明、便民步道照明等内容,新增公共照明约54盏,有效提升了西沱场镇及周边村组连接道路的夜间通行条件。
三、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统筹规划布局”
您的建议非常合理。我委将指导黎场乡在实施巴渝新村项目时,优先在人口聚居区、学校周边、弯道陡坡等事故高发路段布设太阳能庭院灯。同时,在后续村镇建设项目申报中,引导各乡镇将村组公路照明纳入村庄规划统筹布局。
(二)关于“优先节能设施”
完全赞同。我委在巴渝新村、美丽城镇等项目中均明确要求优先采用太阳能路灯等节能设施,降低后期电费及维护成本,适配乡村无集中供电路段的实际。今后将继续推广此类模式。
(三)关于“多方面筹措资金”
这是解决村组公路路灯问题的关键。目前,市级无专项路灯资金,县级财政同样面临“过紧日子”的压力。我委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争取上级村镇建设项目资金,在项目设计中统筹考虑照明设施;二是指导乡镇通过村集体自筹、社会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资;三是配合县财政局,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将村组公路照明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四)关于“健全管护机制”
路灯“建好”更要“管好”。我委将指导乡镇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路灯维护台账,明确村委会的日常巡查、故障报修责任,探索由村集体收益、群众少量集资等方式保障后续维护经费,确保路灯长期稳定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巴渝新村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黎场乡江云村巴渝新村项目建设,确保100套太阳能庭院灯按时安装到位、发挥效益,形成示范效应。
(二)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密切关注市级村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动向,在后续项目申报中继续将村组公路照明作为重要内容,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三)切实指导乡镇统筹推进。指导黎场乡等乡镇结合“长江风景线”大美乡村先行区建设,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分批次、分区域推进村组公路亮化工程。
(四)探索长效管护机制。总结巴渝新村项目太阳能路灯管护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规范,指导全县村组公路照明设施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尊敬的黎学兰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村组公路照明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的重要民生实事,我委将在职责范围内持续努力,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进行评价反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联 系 人:伏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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