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石柱县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5121日至1215,重庆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石柱县开展了第二轮第四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312日向石柱县委、县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唐鹏程通报督察报告,石柱县委书记唐洪芳作表态发言,石柱县政府县长陈森主持会议。刘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石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石柱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重庆建设工作要求,一体推进“九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压实。石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议题300余个;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现场调研137次,专题督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9,扎实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石柱建设。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取得积极成效。长江武陵、龙河湖海场等4个出境考核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地表水类考核要求。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5年保持在95%以上,细颗粒物(PM₂.₅)浓度连续5年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4年保持100%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114万余亩,新(改)造林12.7万亩,森林覆盖率63.5%

三是生态价值转换取得积极成效。建成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117.1万千瓦,风电开发规模居全市第一,每年减少碳排放约168万吨、节约68.7万吨标准煤。构建以黄连、辣椒、莼菜为代表的农业“三色”产业体系,产业综合产值达40亿元;“林连互利共生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入选全国林业发展改革典型案例,2025年实现林下经济79亿元。中益乡以生态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荣获“全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

石柱县高度重视此次例行督察工作,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6125日,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26件,责令整改企业4家,立案处罚1件。

督察指出,石柱县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工作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石柱县2021年以来备案的23个非煤矿山项目中,9个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建成投产,6个项目未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已开工建设;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不严,全县仅1个在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未建设专门的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消纳场存在未经分拣的装修垃圾与工程渣土混合填埋情况。部分工作流于形式。部分河长巡河未及时发现并报送生活污水溢流问题,督察发现,南宾街道六塘河城区段存在多处生活污水溢流口,其中隆鑫桥雨洪排口大量生活污水直排。落实美丽重庆建设目标任务打折扣。石柱县擅自降低2024年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标率。

二是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矿山开采督管履职不力。石柱县对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督察发现,5座矿山未认真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2020年以来,有8起非法毁坏林地案件处罚款后未依法督促限期恢复林地植被,共计2.96万平方米林地未得到恢复,13起案件未出具《林地植被恢复验收报告单》。部分矿山企业毁林问题屡查屡犯。督察发现,石柱县3家矿山企业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毁坏林地、超审批范围采矿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又被发现非法毁坏、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矿山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现场抽查16家矿山企业,9家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4座矿山外排废水悬浮物超标;1家建材公司沉淀池洗砂废水溢流。

三是深入推进治水治气攻坚有差距。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8个子项目超期未完成建设;石柱县黄水镇、鱼池镇在夏季旅游高峰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夏季污水溢流问题频发。管网排查整治有差距。3个乡镇部分管网埋设在河道内,1个乡镇沿河污水支管老化破损、堵塞频繁;因污水管网错混漏接排查整治不到位,部分雨洪排口混入生活污水,南宾街道8个雨洪排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大气污染防治存在差距。部分涉气企业治污不力,督察发现,1家铸造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无效运行,重大变更后未按程序重新报批;施工扬尘管控不到位,3个项目施工工地未落实建设施工防尘防扬措施;餐饮油烟污染监管有差距,抽查南宾街道10家餐饮经营单位,其中5家未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5家虽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无清洗维护记录;秸秆露天焚烧综合管控工作不力,露天焚烧执法检查中,火点发现率低;机动车尾气监管有差距,抽查发现6辆柴油车存在垫高尾气氮氧化物后处理装置温度传感器的行为,1家汽车维修服务部违规为20辆柴油车刷写尾气排放监控作弊软件,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

四是督察发现的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养殖污染治理不到位。石柱县未编制畜禽养殖发展规划,部分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不规范。督察发现,7家养殖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粪污输送管道破损、粪污干湿分离机损坏未修复、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还田等问题;4家养殖企业外排废水超标;1家养鱼场大量养殖尾水直排。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不力。督察发现,石柱县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在线监管的55家小水电站中,有25家处于离线状态;在线的30家小水电站中,有20家流量数据为0;平台运行情况未按要求记录;全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未定期公开,现场发现1家小水电站下游河段出现断流。

督察要求,石柱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乡镇(街道)、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深入推进“九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作出贡献要进一步加强矿山开采生态保护与修复,有效落实土壤治理及固废管理要求,科学推进铅锌矿遗留堆场治理,加强溶洞和关闭矿井、地下涌水污染防治,有效管控涉铅锌矿环境风险。要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基础设施短板,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提升环境质量。要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及荷叶铁线蕨等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能力,严格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提升环境监管和保护能力。要持续用好“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强调,石柱县委、县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石柱县委、县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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