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类(7条)
1.支持餐饮业疫情防控。2022年,引导全县餐饮企业每季度组织员工核酸检测1次,对核酸检测费用给予70%的补贴。对餐饮业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30%补贴。
2.降低平台经济参与经营者成本。支持生活服务类电商平台放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驻条件,引导平台企业降低服务、推广和宣传费用,对优质小微商户给予一定流量扶持。
3.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以“1+5+N”首贷续贷中心和金融服务港湾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双向联络员制度优势,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结合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和特点,持续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适时召开融资对接会,提升餐饮企业融资效率。
4.运用融资担保支持餐饮业。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统筹资本金注入、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增信支持力度。
5.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因投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综合保障程度。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保费补贴。
6.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根据市级统一安排部署,对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的餐饮企业给予扶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
7.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支持餐饮企业开设连锁直营门店、建设中央厨房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对开设连锁直营门店、建设中央厨房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餐饮企业,择优按照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