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益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机关负责乡政府、乡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党建群团、财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工作、文化、体育、宣传、乡村旅游、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和社会事务、信访稳定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以乡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全乡经济发展、党建群团、财政工作;
(三)全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稳定有关工作;
(四)全乡农业农村、文化、体育、宣传、乡村旅游等工作;
(五)全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和社会事务等工作;
(六)本机关负责的其他产生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线上渠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cqszx.gov.cn/jz/zyx/)
“石柱县中益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石柱县中益乡人民政府”)
(二)线下渠道。
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纸质公报可在中益乡人民政府获取,电子报告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中益乡人民政府”查阅。
2.政务公开专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华溪村中心组初心路66号,联系电话:023—73317001)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人民政府产生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请。申请人可在中益乡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当面申请,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华溪村中心组初心路6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华溪村中心组初心路66号;收件人:中益乡人民政府党政办;邮政编码:409126。
(二)注意事项。
1.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申请人应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中心组初心路66号乡公共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