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893/2025-00012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中益乡 [ 发文字号 ] 中益府发〔2025〕21号
[ 标 题 ] 中益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5-20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中益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中益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科室和所属事企业单位: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强化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织密织牢人民群众健康防护网底,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爱卫办《关于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一)龙河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  贵(支部书记)

委员: 家庭医生

马德伍 乡村医生

林秀清 村干部

(二)光明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谭洪(支部书记)

委员:周娅玲 家庭医生

乡村医生

焦云春 村干部

谭仁洲 村干部

(三)华溪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王祥生(支部书记)

委员:冉金榕 家庭医生

曹双兰 家庭医生

村干部

村干部

(四)盐井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阎德权(支部书记)

委员:   家庭医生

乡村医生

陈以秀 村干部

(五)全兴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余善勇(支部书记)

委员: 家庭医生

岳启秀 乡村医生

村干部

刘光禄 村干部

(六)坪坝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刘成勇(支部书记)

委员: 家庭医生

王顺江 乡村医生

邓明贵 村干部

陈秀芬 村干部

(七)建峰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支部书记)

委员: 家庭医生

戴成伟 乡村医生

刘天双 村干部

代永芬 村干部

二、工作职责

村(居)委会下属的公共卫生委员会,应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治组织优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协商解决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专业机构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和人口信息采集与监测等工作。

3.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4.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织密社区网格服务体系。

5.组织辖区村(居)民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卫生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

6.协助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7.协助完成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三、工作制度

1.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半年或年度工作会。

2.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至少半年应向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每年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一次工作情况。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帮助、支持村(居)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意见、建议。

(此页无正文)

中益乡人民政府

2025520

(此件主动公开)

中益乡党政办公室                         2025520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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