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承担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运行监测以及线上线下统筹协调、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值班、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法制、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改革、民宗侨台、群团、武装、党务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等职责。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党群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集镇管理。负责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单位会计核算、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村务管理工作。负责乡风文明工作。负责殡葬管理、老龄事业、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负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负责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稳定、消防救援等职责。负责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属地管理(含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负责指导村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