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42Y/2023-0002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鱼池镇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24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技术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2)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及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3)承担水利水保、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供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4)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引导畜牧产业发展等工作。

5)承担动物疫病防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圈舍消毒、参与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及扑灭等工作。

6)承担植物有害生物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处置等工作。

7)承担水产和渔业服务工作。

8)承担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

9)承担农村能源建设服务、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服务工作。

10)指导服务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11)承担扶贫开发技术服务工作。

12)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2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为鱼池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1.63万元,支出总计181.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8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81.6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1.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81.63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6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6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5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53.3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5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53.3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41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用于保障运行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9.02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用于保障运行支出。

3)农林水支出138.19万元,占7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2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用于保障运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01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用于保障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超额绩效等。公用经费1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广告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预算、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22年本单位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入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预算、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3.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入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为新增入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独编制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鱼池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由鱼池镇人民政府本级开展,我单位未开展资产管理工作。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为鱼池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鱼池镇人民政府本级开展,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丁运平   023-733840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