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7、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6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卫生健康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是:分别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农业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文化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6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6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6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9万元,农林水支出22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5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6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8.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65万元,比2023年增加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83.5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公共服务支出、优抚支出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3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事务支出增加及新增三支一扶人员。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2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相比无增加;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1.87万元,比2023年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节能减排;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怡欣 联系方式:023-7330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