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15R/2021-00024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洗新乡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7、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石柱县洗新乡独立核算机构1个政府机关;独立编制机构5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辖5个行政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6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3.3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77万元,主要是基础建设经费拨款减少17.77万元。上年结转484.73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225.74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8.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6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33.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55万元,农林水支出303.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28万元,住房保障20.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6.96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增加8.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8.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9.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08万元,比2020年增加20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36万元,比2020年增加8.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社保提标改革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9.72万元,比2020年增加199.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对接乡村振兴,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农林水支出、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项目投资方面资金投入有所增加等,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58.98万元,比2020年增加258.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40万元,比2020年减少0.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1.90万元,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减税降费的大形势下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0万元,比2020年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减税降费的大形势下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为实有编制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8.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晓林       联系方式023-7330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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