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洗新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洗新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的相关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通过调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该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主要职能科室。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思维的提升,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为抓手,全方位提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带头学、带头干、依法干”的良好氛围。
1、领导干部带头学。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班子会议专题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宪法》精神,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细读精读。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重要规定,提升依法办事水平。
2、党员干部深入学。通过开展学法律、学规章、学业务、学知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讲座,以法治思想带动有效作为,在夜学活动中增加对我乡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经常性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治理水平。
3、党群联动全民学。重点对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在乡主要路段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发放《宪法》赠阅本,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时公示公开应公开信息及要求公开信息内容。按时公布我乡执法证持证人员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督促全体机关干部多走访、多了解,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帮助解决困难。
(三)加强工作合力,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1、突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改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细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2、突出行政决策民主法治。改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公示。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加强对计生、安全生产、水利、林业、司法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做到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合理。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好执法设备配置工作,我乡现共有执法记录仪1台,主要有执法活动多的综合治理办公室保管使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学习,要求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活动时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
(五)全面开展普法,行政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我乡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等全方位的普法活动,以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宪法宣传实现全覆盖,印制宪法宣传挂图张贴于乡、村宣传橱窗,制作宣传横幅,悬挂于乡、村主要道路。重点推送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吸引村民进行自主学习。
(六)重视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重视纠纷调处工作。强化乡级调解组织对于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能力,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各村在平安巡防过程中入户宣传、入户排摸,与群众交流发现存在的矛盾纠纷情况,对能化解的及时组织调解予以化解,对村级调解后仍不能化解的报乡调委会再次组织调解。
2、重视信访工作。根据我乡信访“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开展下村接访及信访事项代办等工作,累计开展以信访代办、服务群众为主题的下村接访活动2次,收集群众建议意见12条,解答群众咨询23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8件,办理信访件信访件22件,同比下降25%。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建设滞后。主要是目前乡一级在依法行政方面没有专门的常设机构,无相关专业人员。
(二)队伍建设滞后。个别同志的法制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如何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的认识还不够。大多数行政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机制建设滞后。目前乡一级的工作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涉及面广、事务繁杂,但乡级的管理职权有限,特别是行政执法相关权限薄弱,由于职权不配套,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
(四)群众法治意识滞后。主要表现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主动学法、懂法、依法的意识不高,也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态,使有时行政执法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制宣教。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是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加强文件管理。继续严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关,未经规定程序和法制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公布,加强备案后的审查力度。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配合县有关部门执法的执行政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程监控执法过程,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准确。
(四)抓好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部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五)推进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乡政府公众网和乡综合档案室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配套建设。
六是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党委、人大监督和政府督查、内部自查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洗新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