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充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的落实。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坚持主动、及时、规范发布并公开各类信息。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信息发布的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二是进一步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加强对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2022年我镇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共发布信息375条,未出现泄露个人信息与保密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以及具体业务人员。二是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指导作用,定期更新发布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三是进一步梳理现有事项目录清单,按要求编制规范最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严格执行“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古镇西沱”公众号的内容更新与反馈纠错,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确保政务公开专区标识设立清楚、政策普及方便,准确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各科室联动的信息发布平台,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5)监督保障情况。我镇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监管力度,以有力的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及审查程序,按规定适时组织开展对上网公开信息的保密检查,按照“谁主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执纪问责,杜绝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围绕提升干部能力水平,定期组织政府职工、村(社区)干部召开专题业务培训,按要求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县级业务培训。四是制定考核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措施,建立完善社会评议体系,落实专人接收并反馈工作实施过程中群众的意见建议,将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交办任务,实行对各村(社区)、业务科室的按月考核、按季奖惩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6 | ||
行政强制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内容不完善的情况。
2.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知晓度有待加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群众知晓度不足,导致所发布的内容绝大多数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占比很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不充分。
3.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待加强。存在资料摆放杂乱、标识不够明显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围绕提升干部思想认识、提高干部能力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与制度建设,按时、准确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政策、办事指南等领域,丰富完善更新的内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
2.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效提高群众知晓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满足社会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作出相应答复,避免出现违法违规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
3.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确保正确张贴专区标识、及时更新设施设备、补充完善政策资料、提升业务人员答复群众专业性,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查漏补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务公开要点完成情况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2〕81号)任务清单,切实做好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