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修订西沱镇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西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修订西沱镇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有关单位、各村(居):
因镇政府人事变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及时对《西沱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附件:西沱镇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西沱镇人民政府 |
2025年6月10日 |
(此件公开发布)
西
沱
镇
山
洪
灾
害
防
御
预
案
(202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2、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沱镇境内山洪灾害危险区。
1.5编制单位和审批权限
本预案由石柱县西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编制,经西沱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和发布执行,并报县级防汛指挥部审核备案。
1.6有效期及修订要求
本预案经西沱镇人民政府审批生效,有效期1年,到期修订后按原程序报批。
预案内容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2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西沱镇的自然地理简介。
西沱镇位于重庆市东部,长江南岸,海拔190米—320米,总幅员面积4.3平方公里,东至本县王家乡、鱼池镇;西临长江,与忠县石宝寨隔江相望,南与本县王场镇交界,北与万州区长坪乡接壤,全镇户籍人口1.9万余人,常住人口3.5万人。
西沱镇的河流水系介绍。
西沱镇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水系,主要河流有跳脚石河,发源于朱家槽村溶洞组的出水洞,全长13.6公里,流经朱家槽村、玉石村、和宜居委、山平村,从水磨溪注入长江。
西沱镇的气象情况。
西沱镇终年气温适宜,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光、热/水同季,降水丰富,垂直气候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夏秋季节多雨,暴雨强度大,多雷阵雨,年平均降雨量1103.0毫米,历年来降水量最大值出现在5~10月,主汛期一般出现在7、8、9三个月。
2.2社会经济
西沱镇行政区划情况的简要描述。
西沱镇下辖辖5个社区居委(沿江、云梯、月台、双桥、和宜),6个村(朱家槽、玉石、西山、黄桷岩、山平、南坪)。
西沱镇重要工矿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西沱镇境内有1所规模较大的国营企业,1所中学,3所小学,1所卫生院,无工矿企业。
西沱镇公共设施及旅游景区情况。
西沱镇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国家4A级景区西沱古镇。
2.3山洪灾害概况
2.3.1历史典型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情况
2021年玉石村里上坝山洪灾害点发生了1次,受灾5户,12人,庄稼受灾20亩。
2.3.2山洪灾害隐患点情况
根据统计,全镇共有山洪灾害隐患点1处,分布于玉石村(里上坝组),涉及受威胁群众42户137人50间房屋。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非工程措施现状
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搬迁避让、防灾管理等。
2.4.2工程措施现状
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山洪沟、泥石流沟及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
2.4.3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不足。
2、预警预报设施不健全。
3、缺乏专业技术骨干。
4、部分村民对山洪灾害防御意识淡薄。
2.5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境内有溪流流过的村社受山洪灾害威胁较大,而平坝的没有溪流流过的村社受到山洪的威胁相对较小。
3组织体系
3.1组织指挥机构
3.1.1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了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取得实效,经西沱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组成如下表所示。
表3.1-1指挥部成员一览表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备注 |
向剑华 |
西沱镇 |
党委书记 |
023-73361218 |
总指挥 |
唐剑 |
西沱镇 |
镇长 |
指挥长 | |
谭其禄 |
西沱镇 |
专职副书记 |
副指挥长 | |
罗应满 |
西沱镇 |
副镇长 |
副指挥长 | |
刘娟 |
西沱镇 |
人大主席 |
成员 | |
谭代槐 |
西沱镇 |
副镇长 |
成员 | |
刘洪湖 |
西沱镇 |
纪委书记 |
成员 | |
李俊财 |
西沱镇 |
副镇长 |
成员 | |
崔渝玮 |
西沱镇 |
宣传委员 |
成员 | |
杜贵洋 |
西沱镇 |
政法委员 |
成员 | |
苏明进 |
西沱镇 |
组织委员 |
成员 | |
谭华祥 |
西沱镇 |
副镇长 |
成员 | |
王芝 |
西沱镇 |
副镇长 |
成员 | |
黄美忠 |
西沱镇 |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人 |
成员 | |
陈爱明 |
西沱镇 |
平安法治办公室办主任 |
成员 | |
吴沿和 |
西沱镇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
成员 | |
聂倍永 |
西沱镇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
成员 | |
谭跃翔 |
西沱镇 |
经济发展办主任 |
成员 | |
刘萧 |
西沱镇 |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
成员 |
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谭飞负责具体办公。
3.1.2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村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为成员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
3.2职责和分工
3.2.1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政府主要部门、镇武装部、派出所、卫生院、广播站等单位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镇防汛指挥机构在区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主要工作内容有:
1、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明确责任人职责、任务,做好宣传、培训、演练。
2、组织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山洪灾害风险排查、建立台账,筹资整治。
3、动态管理风险信息,对辖区内的危险区域、责任人、监测预警措施等进行动态更新。
4、优化预警转移措施,因地制宜优化监测预警、信息传递、转移避险措施。
5、严格行洪通道管理,通过划定边界、优化布局、清理阻洪建筑物等,消除风险隐患。
6、编审山洪防御预案,负责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审批。
7、部署山洪防御工作,组织会商研判,开展雨前、雨中、雨后检查,针对性部署工作。
8、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收到上级预警信息后及时核实并按预案流程传递。
9、指导村社群测群防,督促村社检查维护简易监测预警设施,指导村社利用简易设施发布预警。
10、组织村社避险转移,根据上级指令或雨水情发展,按程序组织避险转移。
11、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发生灾情、险情后,立即组织队伍、物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2、配合开展事件调查,灾害发生后,积极主动向上级报告,配合上级调查灾害发生过程,相关人员是否履职到位等。
3.2.2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
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简易雨量和水位站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在交通通信中断等紧急情况下,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应组织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自救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明确责任人职责、任务,向人民群众普及山洪灾害防御常识,每年汛期逐点开展全覆盖演练。
2、优化预警转移措施,因地制宜优化监测预警、信息传递、转移避险措施。
3、动态管理风险信息,每年汛期更新危险区及责任人信息。
4、组织开展检查值守,组织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加强危险区巡查值守。
5、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定期检查维护简易监测预警设施,利用简易设施发布监测预警发布信息。
6、及时发布传递预警,收到上级预警、简易监测预警设施报警或发现灾害征兆,及时向上级传递消息,经上级批准后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传递预警信息。
7、组织群众避险转移,根据指令或雨水情发展情况,按程序组织转移,妥善安置。
8、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发生灾情、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队伍、物资进行应急处置。
9、配合开展事件调查,灾害发生后,积极主动向上级报告,配合上级调查灾害发生过程,相关人员是否履职到位等。
3.2.3各工作组分工
信息监测组:负责辖区内雨量、水位、工程险情等监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村监测预警员应及时获取监测、预警信息,按规定发布预警信号。
调度指挥组:负责水利工程应急调度,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调配。
人员转移组: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转移至安全地点。
后勤保障组: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有序开展抢险救援。
4监测预警
4.1监测预警方案
监测预警工作由镇防指信息监测组通过自动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4.2监测预警制度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所辖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监测设施的作用。
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的降雨量、河溪水位、水库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动态等信息进行观测、收集、分析上报。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降雨、溪河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地段安排专人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降雨量、溪河水位变化、泥石流和滑坡动态等信息,特别要求:市级考核县山洪灾害危险点所在村(社区)由各联村领导确定一名监测预报员,遇突发性局部重大暴雨、山洪灾害等情况及时向镇防汛办报告。
汛期,尤其是在防范强降雨的过程中,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雨量、水位的监测,并向镇防指报告情况,有自动监测设施的应纳入监测平台实时报送,无自动监测设施的或自动监测设施出现故障时,由所在村每日8时报送1次,强降雨期间,每日8时、18时各报送1次,特殊情况下加密报送,报送可采取短信、电话、传真、办公系统等方式。
4.3监测点与危险区域
危险区为:玉石村里上坝组(里上坝)
安全区为:里上坝安置点
4.4预警指标
4.4.1雨量指标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结合本地暴雨特点,地形地质条件,观察监测各雨量筒情况,分析确定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6小时降雨50毫米以上时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50毫米以上时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1、准备转移预警指标:6小时降雨50毫米以上;
2、立即转移预警指标:3小时降雨50毫米以上;
3、如有其它特殊水、汛紧急情况发生时,镇防指可择机适时发布山洪灾害应急响应指令。
4.4.2水位指标
当跳脚石河玉石村里上坝组(里上坝)观测点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为准备转移临界值,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为立即转移临界值。
1、准备转移预警指标:洪水超过警戒水位;
2、立即转移预警指标:洪水达到保证水位;
3、其他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水位值:
(1)山坪塘、水库:正常运行水库的蓄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病险水库按汛期度汛方案限蓄水位为临界水位;
(2)下游不涉及场镇与村庄的一般性山坪塘,洪水位至堤坎顶高度,反之,洪水位在堤坎顶以下0.5m即为临界水位。
4.5预警级别
4.5.1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险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下游造成灾害的严重程度,将险情级别和应急处置级别划分为四级,即
1、特大险情——特别严重(Ⅰ级)
2、重大险情——严重(Ⅱ级)
3、较大险情——较重(Ⅲ级)
4、一般险情——一般(Ⅳ级)
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
4.5.2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Ⅳ级预警)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出蓝色预警(Ⅳ级预警):
(1)河道水位低于警戒水位0.50m;
(2)境内水库水位即将达到汛限水位;
(3)24小时内降雨超过50毫米。
(4)其他有必要启动Ⅳ级预警的情形。
2、黄色预警(Ⅲ级预警)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出黄色预警(Ⅲ级预警):
(1)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低于保证水位;
(2)境内水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
(3)24小时内降雨超过100毫米。
(4)其他有必要启动Ⅲ级预警的情形。
3、橙色预警(Ⅱ级预警)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出橙色预警(Ⅱ级预警):
(1)河道水位超过保证水位;
(2)境内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水位、低于校核水位;
(3)24小时内降雨超过150毫米。
(4)其他有必要启动Ⅱ级预警的情形。
4、红色预警(Ⅰ级预警)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出红色预警(Ⅰ级预警):
(1)河道水位超过保证水位、仍有上涨趋势;
(2)境内水库水位接近校核水位;
(3)24小时内降雨超过150毫米。
(4)其他有必要启动Ⅰ级预警的情形。
4.6预警发布
4.6.1预警发布
根据确定的预警指标和实时降雨、洪水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监测预警系统的预警信息由镇防指办公室发布,气象预报由镇党政办负责,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镇水利站负责,滑坡和地质灾害预报由镇规资办负责,各有关村和单位应及时向辖区内受山洪威胁的对象转发预报和预警信息。
群测群防的预警信息由各村(组、企业)及时发布。
建立流域上下游相临行政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上游行政区的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通报下游行政区。
4.6.2预警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4.6.3预警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河道(水库)水位急剧上涨,接近或将超过警戒水位(设计水位)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6.4预警程序
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息由镇级防指发布,按照镇、村、组、户的次序逐级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人。
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发布预警,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4.6.5预警方式
镇防指通过短信、电话、对讲机、传真、预警广播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村组(企业)通过锣(号)、手摇警报器、高频口哨、电话、对讲机、预警广播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4.7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级防汛应急处置预案,指挥部副指挥长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2)将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受威胁群众。
(3)收集和汇总灾情,在24小时内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2、黄色预警
(1)镇政府、镇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级防汛应急处置预案,指挥部副指挥长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2)将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受威胁群众。
(3)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4)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5)收集水文、气象部门实时汛情,密切注视汛情发展趋势。
(6)收集和汇总灾情,在12小时内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7)必要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给予抗洪力量、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3、橙色预警
(1)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防汛应急处置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长等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水库、山洪抢险救灾工作。
(2)将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受威胁群众,做好疏散撤离准备,必要时进行疏散撤离。
(3)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4)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5)在3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灾信息,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同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6)及时收集汛情、险情和工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7)必要时,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部队参与抢险救灾。
(8)保护生命线工程,对无法转移的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治次生灾害发生。
(9)必要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县级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紧急调集抢险队伍、防汛物资等,迅即赶赴灾区,指挥协调抗洪、山洪抢险救灾工作。
4、红色预警
(1)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防汛应急处置预案,镇指挥部总指挥和指挥长等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水库、山洪抢险救灾工作,全社会紧急动员,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进入紧急防汛期。
(2)将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受威胁群众,立即进行疏散撤离,设置临时住所妥善安排撤离人员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3)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4)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5)在20分钟内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灾信息,40分钟内上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同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6)及时收集汛情、险情和工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7)必要时,由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部队参与抢险救灾。
(8)保护生命线工程,对无法转移的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治次生灾害发生。
(9)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使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
(10)请求县政府立即启动县级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紧急调集抢险队伍、防汛物资等,迅即赶赴灾区,指挥协调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4.8响应结束
降雨停止,河道水位降至正常水位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县防办解除应急,经县防办同意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解除应急命令,受威胁群众按照镇、村、组将命令逐级传达的原则传达到群众中去。
5人员转移
5.1人员转移安置原则
按照就近、快速、安全的原则,明确转移路线,明确安置地点,人员转移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5.2人员转移方案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指令时,居住在沿河两岸低洼地段或滑坡点及危房户人员,必须立即转移,转移安置工作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地点、路线以就近、安全为前提,对涉及转移安置的人员事先发放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明确到户到人,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妥善转移和安置好每个受灾农户,确保万无一失。
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要对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行经常性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汛期,镇、村防指对本辖区人员转移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人员转移安置台账,在发生强降雨时,包保责任人须在岗关注,随时准备转移人员,接到转移指令,或发现山洪征兆时,立即组织人员安全转移。
5.3人员转移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社区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延误汛情造成严重后果及妨碍防汛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4转移安置保障
人员安置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安置方式可因地制宜地采取借住公房、学校、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式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临时集中安置点应选择在居住地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崩塌、滑坡迹象的山丘、台地,集中安置点要配备饮用水、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和基本医疗保障。
5.5灾后处置
灾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周边环境状况等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6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方案
汛期内要求各村及相关单位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一遇暴雨或连阴雨,形成山洪、泥石流并发,极易成灾,各村及相关单位要迅速全面进入防汛临战状态,镇、村党政主要领导不得离开辖区,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防汛工作状态,了解汛情趋势,各级防汛责任人员,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一旦发生险情,镇、村防汛指挥机构要迅速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上报灾情,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防汛职责分工,带领抗洪抢险队伍,全力以赴抗洪抢险。
6.2抢险救灾准备
广泛宣传和培训山洪灾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及地质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使干部群众了解山洪灾害的危害性和做好防灾、减灾及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灾、减灾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投身到防灾、减灾斗争中。
为切实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镇、村防汛指挥机构要建立健全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储备一定的抢险救灾物资,用于保障和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医疗。
6.3灾情处置方案
险情发生后,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一般按以下程序开展抢险救灾。
1、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安排好灾民日常生活。
2、做好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卫生防疫。
3、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4、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通信、交通、供电、供水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
5、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
6.4基础设施应急保障方案
一旦发生险情,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应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镇防汛指挥部接到险情后立即发布抢险救灾命令,镇抢险应急队按照工作职责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山洪灾害、抢险救灾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粮食、衣物救济、伤亡人员的清理、掩埋等工作。
6.5治安、卫生防御、灾后救助应急保障方案
卫生院负责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和灾后的人畜饮水消毒、卫生防疫等工作,派出所负责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7保障措施
7.1落实责任
汛前,山洪易发区乡镇街道、村组织划定危险区,明确各站点监测、预警人员,落实包保责任人,对受威胁的人员实行网格化包保,编制人员转移方案,明确预警指标、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各村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确保防治责任、防御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抢险措施“五落实”,凡因准备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镇党委、镇政府将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7.2汛前检查
汛前,镇防指组织受山洪威胁的村组(企业)对所辖区域的监测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对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排查,掌握受威胁人口数量、户数、耕地面积、房屋、固定资产等信息,填写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确定包保责任人,对水利工程、河道、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
7.3宣传教育及演练
镇、村防汛指挥机构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宣传画、入户等手段,采用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向辖区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保护知识,不断提高山洪灾害防治水平及群众避险能力。
在汛期来临之前,在每处灾害点开展突发灾害应急演练,使各级防汛责任人熟悉预案,受威胁区域群众了解预案,熟悉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在灾情来临之际能够迅速转移撤离。
7.4发放山洪灾害明白卡
每年汛期来临之前镇、村防汛指挥机构汛前检查辖区内薄弱环节,制定防御措施,切合实际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将受山洪灾害情况掌握到户、预警信息发布到户、责任落实到户,易发生山洪或滑坡地段,制作到户明白卡,将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户。
7.5制作安放标示标牌
在山洪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标明危险区情况、预警信号、转移撤离路线、避灾安置地点等,确保群众知悉预警信号、转移撤离路线、避灾安置地点。
7.6加强培训
在汛期来临之前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印发各相关单位,使各级防汛责任人熟悉预案,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预案,熟悉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预案快速启动创造条件。有计划开展实战演练,不断修改预案中存在的漏洞,使预案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
7.7保障措施
7.7.1物资保障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按相关规定储备足额的防汛抢险物资,平时加强储备物资的维护管理,确保应急所需。
7.7.2通信保障
汛期前及时检查并汇报通讯受损情况,及时向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提出申请,组织协调对受损通讯设施的检修维护,保障汛期通讯及邮政畅通无阻,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技术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7.3应急队伍保障
汛前,根据实际,组建适应需求的应急队伍并登记造册。应急抢险队主要由山洪易发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镇政府组织30人,每村均要组建10~20人的抢险队,镇级应急抢险队服从镇防指调遣,主要承担对防汛抢险设备要求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各村各单位应急抢险队必要时服从镇防指调遣。
表7.7-1镇级应急队伍成员一览表
职务 |
成员 |
分工职责 |
总指挥 |
向剑华 |
全面负责应急抢险工作 |
指挥长 |
唐剑 |
负责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指挥调度 |
成员 |
刘娟、谭其禄、谭代槐、罗应满、苏明进、王芝、李俊财、崔渝玮、杜贵洋、谭华祥、刘洪湖 |
负责具体应急抢险工作的实施 |
通讯保障组 |
黄美忠、张爱民 |
通讯员 |
抢险救援组 |
陈爱明、张述利、谭跃翔、王伯顺、朱旺、吴沿和、陈思亨、谭小清、李治洪、黄美忠、谭飞、刘蔓、谭杨伟、谭洪念、谭小云、罗枭坚、谭渝川、向新江、马波涛、秦于牧、徐建波、刘飞杨、陈琳、黎锋钢、谭长平。 |
抢险员 |
救援疏散组 |
聂倍永、彭家兰、朱锐、王帅杰、汪鹏、马江平、龚维梅 |
疏散员 |
7.7.4交通运输和电力保障
人员转移组负责抗洪救灾运输保障工作,调度指挥组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确保抗洪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7.5医疗保障
卫生院负责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7.6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员转移安置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运输牵引等工作。
7.7.7经费保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分别向县财政局与县防办申请特大防汛抗洪应急资金,提出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审核下拨并监督实施,民生服务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分别向县有关部门申请救灾等经费,用于灾民救济和恢复生产工作。
7.7.8技术储备与保障
镇防指要主动联系水利、国土、应急、气象、交通、农业、环保等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县防汛指挥系统建立相应的防汛技术信息系统,汛前,镇防指要对各级责任人和监测、预警、抢险等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8附图(见附件)
1、乡镇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流程图。
2、镇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