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文化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文体活动。
(2)承担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4)承担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服务工作。
(5)承担综合文化场地的开放和服务工作。
(6)承担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等工作。
(7)承担乡村旅游服务工作。
(8)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设置新乐乡文化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0.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0.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0.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0.2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万元,比2023年减少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服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3年增加0.5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3年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费纳入本级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人民政府本级反映,未分离。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田清 电话:023-733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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