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按照贵办工作通知〔2020〕113号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的相关要求,我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我乡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是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 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结合全乡工作实际,认真总结 2019 年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 查漏补缺,推进 2020年有关工作往更好更高质量方向发展。 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 年初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村的目标考核,细化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四是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乡司法所、乡政府综治办始终保持与各村的密切联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加以指导协调,实现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动态管理,有效提高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促进了全乡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平稳。
(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少数投资者等方面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着力降低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扎实开展行政权力承接“回头看”工作,确保精准承接、运行顺畅。配合县上全面评估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切实按照要求取消不合理的审批程序。
三是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全乡设立办事服务大厅,完善设施建设,设立“咨询服务台”,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咨询、 服务引导等服务,实行“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务诚信,加快建设诚信政府。加强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信访、便民代理服务相关制度,并上墙进行了公开;严格实行村干部每天有人接待,下班时间电话联系,真正达到便民服务的要求。规范和理顺科室的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机构,分清职责分工,解决管理责任上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进一步整合政府资源,加强科室与科室、科室与村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是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利用QQ群、微信群、张贴横幅、村社区院坝会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学习动员,逐步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文件管理,建立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全乡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清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9〕82号)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深入开展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做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高效审查发文主体、事项、程序、依据、内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四)建立健全机制,不断提升决策能力水平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乡政府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定期向乡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乡人大相关人员列席乡政府重要会议,接受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充分听取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的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规范决策程序。
三是聘请法律顾问,覆盖行政复议、信访维稳、村民调解等领域,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
(五)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完整法治政府格局
一是做好规范执法。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 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考录、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网的培训课程和考试,经考核合格才能申领执法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考评。
(六)创新社会治理,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与1家律所签订乡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乡域 4个村委会也聘请了律师顾问服务。
二是拓展宣传形式,营造普法氛围。建成1块普法宣传专栏,通过LED显示屏、群众会、院坝会、结合脱贫攻坚走访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民法典表决通过后,对全乡开展了普法宣传讲座活动。
三是突出重要时期的法治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重庆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指引,制作发放以“万众一心、战疫必胜”为主题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海报。
四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广泛推广“贵和工作法”,辖区阳光村、新建村、红河村建立了“贵和工作室”,充分发动“六长”、“六员”作用,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级议事协商等制度,通过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的方式,不断强化基层一线调解员的素养,着力提升疑难纠纷化解的能力。
五是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道路运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治理。完善应急“四大体系”,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目前,全乡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六是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出庭。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乡推进法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行政机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目标
2021年,我乡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等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三是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 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并为我乡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