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 补贴政策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0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
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县级出台补贴补助政策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5号)、县政府《关于2019年石柱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石柱府发〔2019〕3号)及《关于2020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石柱府发〔20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特对全县2020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补贴补助政策予以调整(具体标准见附件)。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对调整后的补贴补助政策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全县辣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椒农增收、产业增效,扩大辣椒产业带动扶贫的效果,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2020年调整后的辣椒产业扶持政策一览表
扶持内容 |
质量标准或要求 |
单位 |
2020年执行部分补助标准 (元/亩) |
验收办法 |
备注 | |
县级示范片 |
集中成片100亩以上,杂交良种、壮苗移栽,深沟高厢、地膜覆盖,亩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专用复合肥60公斤、土壤调酸剂100公斤,病虫害统防5次,辣椒长势良好。 |
元/亩 |
240 |
乡镇申报,县农业农村委聘请第三方实地查看集中成片情况、核实购买生产物质(以统一调供数据为准),查看标准化种植和辣椒长势情况、GPS丈量面积。 |
商品有机肥和土壤调酸剂统一采购数据为准,农户自备土杂肥可尽量施肥但不能抵扣商品有机肥。 | |
乡镇(街道)示范片 |
30亩以上集中成片,杂交良种、壮苗移栽,深沟高厢、地膜覆盖,亩施有商品有机肥150公斤、专用复合肥60公斤、土壤调酸剂50公斤,病虫害统防5次,辣椒长势良好。 |
元/亩 |
144 | |||
地膜覆盖栽培 |
使用厚度0.01毫米地膜提埂栽培,并在辣椒采收结束后当年将60%以上的残膜回收并交集中处置点。 |
元/亩 |
30 |
委托第三方根据花名册抽查验收。 |
回收数量达到用量的60%以上。 | |
病虫害统防统治 |
根据全县统一防治配方进行集中施药防治。 |
元/亩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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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化育苗 |
漂浮式育苗 |
4月中旬达8—10片真叶,苗高20—25厘米,茎干粗、节间短、白根多,无病虫害,亩供壮苗38万株以上。 |
元/亩 |
3000 |
县级部门验收,实地查看苗价长势、丈量苗床面积。 |
按0.10元/株销售,超标准售卖者不予补贴。 |
大棚冬育苗 |
3月上旬达8—10片真叶,苗高20—25厘米,茎干粗、节间短、白根多,无病虫害,亩供壮苗30万株。 |
元/亩 |
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