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路街道申请取消4户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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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建委函〔2021〕258号签收:年月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路街道申请取消4户低收入群体农村
危房改造的复函
下路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取消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函》(下路街道函〔2021〕182号)我委已收悉。经核查研究,现复函如下:
审核意见
一是同意取消白鹤村红光组残疾低收入家庭岑维高户D级危房改造资格。经专项督导组核实,该户已纳入下路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征地拆迁安置计划;加之其户口2人均已纳入征地农转非,不再属于农村户口;因此不再符合当前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二是暂不取消白鹤村竹园组农村低保户马千兹、其他脱贫户朱光平2户D级危房改造资格。此2户纳入2021年第二批市级指标上报市主管部门,市住建委已将其作为第二批计划任务下达我县,原则上市级指标不予取消;此两户申请取消的主要原因为D级危房改造选址困难,但根据市住建委工作安排,2021年第二批市级指标调整纳入2022年计划实施,确保在2022年完成改造任务即可,因此有充足的时间选址和实施项目建设;如确实无法完成以上两户市级危房改造,为确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应进一步排查并新增2户符合市级指标改造条件的低收入户予以替换;综上,决定暂不取消两户市级指标改造资格。
三是暂不取消白鹤村竹园组其他低收入群体陈永红户无房新建资格。该户申请取消改造资格的主要原因为选址困难;鉴于其名下无房产,也无安稳住房,我委认为将其调整纳入2022年计划延后实施更为妥当,既暂时保留了其农村危房改造资格,又争取了充足的时间开展核查、选址和建设工作。
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做实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户申报——村评议——乡镇审核”程序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强化调查、核实工作,确保拟改造对象符合改造条件;同时,对申报纳入市级指标的调查核实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与农户再三确认,对实情反复研判,确保纳入后能按时启动、限时完成,减少对市级指标的取消、调整。
二是进一步严控退出条件。对已纳入改造计划的低收入群体,要进一步严格把控退出条件,以保障住房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不得轻易将改造对象调出改造计划。
三是进一步落细住房保障。以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为根本,始终坚持“应改尽改”原则,进一步做细宣传动员、资格审查、等级鉴定、过程监管、质安督导、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加大支持帮扶力度,创新工作举措,有效落实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此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石柱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2021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