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3587271086/2025-0000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下路街道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1. 综合办事机构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承担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运行监测以及线上线下统筹协调、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

2)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法制、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改革、民宗侨台、群团、武装、党务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内部审计等职责。

4)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

5)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稳定、消防救援等职责。

2. 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社区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和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来访接待、信息采集、政策宣传咨询、情况反映、慰问帮扶、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法律服务及相关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配合开展军属、烈属、伤病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工作。贯彻落实社区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社区建设。负责社区公共事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社区、行政村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育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开展对群众的教育引导活动。负责参与街道公共服务大厅管理,承担公共服务大厅日常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的排查和走访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辖区综合社会事务受理、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负责为社区、行政村居民提供其他利民便民服务。负责指导、协调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赋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统一行使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县级相关部门委托,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委托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联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负责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宗旨:为推进辖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编制辖区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工作。负责产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产业物资供销协调工作。负责各类产业灾害防治、疫病防控、水利工程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宗旨: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协调、规划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培育、挖掘、推介工作。负责辖区志愿服务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街道、村(社区)两级文化体育阵地建设,承担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旅游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交流。负责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及地方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科技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文体活动。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园区服务中心

宗旨:为园区日常管理提供服务,协助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做好园区相关配套服务。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园区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拆迁安置户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征地拆迁遗留纠纷问题化解工作。协助做好园区项目招引入驻、入园企业日常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园区产业扶持、转型升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下路街道共设财政全额拨款6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园区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共78人,实有72人,余编6人,离退休68人,遗属4人,公务车辆2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6.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1040.2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4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06.5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51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79万元,农林水支出1564.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32万元,其他支出106.55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1040.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9.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90.4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8.85万元,比2024年增加93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办事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比去年预算,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580.9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村社区委员会运转、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99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增加。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55万元,主要用于下路街道敬老广场项目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106.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25年新增敬老广场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14.5万元,比2024年减少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4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做到公务接待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比2024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保证运行经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6.49万元,比2024年减少13.34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精减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023-7334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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