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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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现就申报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众: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的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可将其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
以下农户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二、申报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队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入户摸排鉴定,全面摸清危房现状;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城建办、乡村振兴办、民政办、经发办等相关科室对摸排有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需求进行筛选比对核准后再报送;各乡镇街道要如实填写《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详见附件2)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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