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90J/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王场镇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以乡村振兴建设为抓手,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加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建设。

2、以民生项目建设服务为突破口,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工作

3、以规范场镇建设管理为切入点,全力打造建设王场、宜居王场、幸福王场,以保持市级卫生镇和整治五乱、乡村振兴为契机,规范集镇卫生清扫队伍,强力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场镇基础设施,提升场镇品质。

4、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民生建设。

(二)单位构成。

部门设置。本部门由机关本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和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41人,实有38人,余编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0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43.2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79万元,主要是2023年结转结余以及2024年新增乡村振兴项目和其他民生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0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37万元,农林水支出410.37万元,住房保障51.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9.9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8万元主要是2023年结转结余以及2024年新增乡村振兴项目和其他民生项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8.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6万元,比2023增加2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3增加19.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晋升,工资、社保等待遇相应增加,政府规范在职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基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335.02万元,比2023增加18.8万元,主要2023年结转结余以及2024年新增乡村振兴项目和其他民生项目,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民生实事和农村环境等重点工作。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有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10.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2023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3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履行厉行节约后,三公经费得到持续有效控制;2024年未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5.85万元,比上年减少2.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乡村振兴、民生等项目减少导致办公费、印刷费减少;二是地质灾害、疫情防控等应急事务导致物资采购减少;三是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8.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聂汉强联系方式:023-733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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