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90J/2021-0001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王场镇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2-05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力度改造危旧房建设。

2、以民生项目建设服务为突破口,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3、以规范场镇建设管理为切入点,全力打造建设王场、宜居王场、幸福王场城镇以保持市级卫生镇和整治“五乱”、扶贫户“五改”为契机,规范集镇卫生清扫队伍,强力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场镇基础设施,提升场镇 品质。

4、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民生建设。

(二)单位构成。

部门设置。本部门由机关本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和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41人,实有40人,余编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5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8.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358.3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9.44万元,主要是农村综合改革城乡社区改革项目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5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20.4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2.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2.97万元,农林水支出373.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34万元,住房保障37.54万元,其他支出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7.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1.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6.3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3.21万元,比2019年增加13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13万元,比2019年增加12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兽医站和水务站人员纳入政府编制,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30.08万元,比2019年增加1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综合改革项目增加等,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和农村环境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77万元2019年增加145.77万元,主要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移民遗留问题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6.7万元,比2019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比2019年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19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精准扶贫工作等下乡过程中尽量用私车运行,公务用车费用随之减少;2020年未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8.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26万元,增长 21.87%.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5.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静,73366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