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款物管理工作要求
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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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对救灾款物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将任务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二)边查边纠,整改完善。各乡镇(街道)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书面说明情况,明确整改时限。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实事求是,严肃纪律。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漏报。对未及时整改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应急管理局将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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