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为突破口,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场镇建设管理,打造卫生城镇,提升万朝形象;加强民生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万朝镇设置万朝镇人民政府本级包含党政办公室(镇人大主席团)、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8个综合办事机构;设置万朝镇农业服务中心、万朝镇文化服务中心、万朝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万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万朝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36人,“三支一扶”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人员5人,车辆2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4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31.9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1.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4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5万元,农林水支出31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7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31.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2.63万元,比2023年增加3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万朝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4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38.2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减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89万元,比2023年减少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接待费3.28万元,比2023年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1万元,比2023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置公务车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5.52万元,比2023年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助、工会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秀枝 联系方式:023-73371001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