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朝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为突破口,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场镇建设管理,打造卫生城镇,提升万朝形象;加强民生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万朝镇设置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8个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8人,实有35人,余编3人,“三支一扶”2人,退休16人,遗属6人,汽车2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5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8.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2.0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5.89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5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43万元,农林水支出338.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5.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8.7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0.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0.60万元,比2021减少22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01万元,比2021年减少238.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3.59万元,比2021年增加9.44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干部待遇调标等,主要用于村级运转、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1年减少26.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万朝镇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70万元,比2021年减少0.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接待费4.69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1万元,比2021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置公务车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3.23万元,比上年减少21.1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3.5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秀枝 联系方式:023-733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