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38T/2021-00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万朝镇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万朝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万朝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万朝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脱贫攻坚任务为抓手,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为突破口,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场镇建设管理,打造卫生城镇,提升万朝形象;加强民生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万朝镇设置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8个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8人,实有34人,余编4,三支一扶1人,退休16人,遗属5人,汽车2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0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102.63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1.08万元,主要是2021年工资调标,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0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0.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90万元,节能环保预算支出1.10万元,城乡社区预算支出26.60万元,农林水预算支出321.17万元,交通运输预算支出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7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1.08万元,主要是2021年工资调标,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9.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89万元,比2020年增加5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74万元,比2020年增加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调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4.15万元,比2020年增加20.33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村级运转、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60万元,比2020年或减少4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安排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15.79万元,比2020年减少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接待费4.70万元,比2020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9万元,比2020年减少9.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44.33万元,比上年增加3.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9.8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秀枝  联系方式:023-733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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