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38T/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万朝镇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万朝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2-05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万朝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万朝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脱贫攻坚任务为抓手,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为突破口,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场镇建设管理,打造卫生城镇,提升万朝形象;加强民生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人员编制38人,实有34人,余编4人,大学生村官2人,“三支一扶”1人,退休16人,遗属5人,汽车2辆。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万朝镇设置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8个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9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2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73.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9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多,运转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09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542.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15万元,农林水支出256.58,交通运输支出22.10万元,住房保障  30.9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97.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88.4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108.6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22.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26万元,比2019年增加12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44万元,比2019年增加  88.4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4个,人员经费开支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工会经费运算基数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53.82万元,比2019年增加35.50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工资提标、维稳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扶贫开发、村级运转、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15万元2019年增加73.15万元,主要原因大力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主要用于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  25.29  万元,比2019增加3.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85万元,比2019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且本年度更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4万元,比2019增加4.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督导检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车辆使用次数较多。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0.56万元,比上年增加17.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1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3.97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暂无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徐运  联系方式:  023-733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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