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
万安街道因灾生活救助申报程序
1. 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
2. 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
4. 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5.生活救助拨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