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现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721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万安街道办事处二楼便民服务中心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带以下材料:报名时持本人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察。

五、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考察方式进行。经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职业素养、语言表达、适岗能力、沟通能力、岗位匹配能力等综合情况。

考察时间及地点:考察时间暂定为202672114: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在万安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人员名单于考察结束后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官网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本次聘用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劳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由万安街道办事处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承担应由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万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孙老师:1832412853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

2026720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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