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镇坚持依法依规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围绕群众需求和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实现从注重形式追求实效的深刻转变,总体呈现出基础扎实、推进有序、亮点初显的良好态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81条,公开内容主要包含:机构职能信息31条、履职信息25条、工作动态信息263条、财政预决算法定公开内容14条、多领域基层政务政策文件信息48条等,有效回应了群众关切,凸显政务公开效能,强化了民主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自然人、企业法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对标上级最新要求,我镇修订和完善了《沙子镇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5年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等6项核心制度。规范了信息从产生、审核、发布到归档的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原则,全年未发生一起失泄密或信息发布错误事件。依申请公开办理实现标准化闭环管理,受理、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各环节清晰可溯。

2.公开内容更加聚焦。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以下重点领域:一是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镇政府权责清单、年度重点工作及落实情况;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及时公开镇本级预决算、三公经费及涉农补贴、救灾救助等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三是民生保障信息,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生态环境等领域,公开政策、标准和执行情况;四是重大项目建设,对镇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批准、招标、施工及竣工信息进行全过程公开;五是乡村振兴动态,公开产业规划、人居环境整治、惠农政策落实等信息。本年度,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占总量的75%以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构建了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子站为核心,以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查阅点为支撑的公开平台矩阵。政府网站子站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成为政策速递和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全镇10个村(社区)的实体公开栏均实现按月更新、统一管理;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场所设立的集信息查询、申请公开、办事咨询、自助办理于一体的综合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优化传统平台,确保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实现了“公开即服务”,赢得了群众信任。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民主监督更扎实。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明确工作标准;加强考核监督,定期开展专项工作检查,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全年未收到相关举报投诉。

2.业务能力更精进。2025年全年共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3次,培训覆盖全镇各科室、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知识等,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公开内容的深度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领域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告知层面,如重大决策的过程性信息、部分政策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对社会建议的采纳情况等公开不够。公开信息有时较为笼统,未能完全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二)改进措施

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内容质量。针对性增加乡村振兴项目进展、惠农补贴发放明细、民生服务办理结果等重点信息公开数量,使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在“量”上实现全覆盖,更在“质”上追寻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