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提醒
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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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提醒:
严格按照《石柱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流程及标准》执行文件。
(1)户主申请及村(居)民小组提名(申请时间在2023年9月10日以前)
(2)民主评议(时间在2023年9月15日以前)
(3)需救助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9月25日)
(4)村(社区)召开会议(时间在2023年9月26日前)
(5)乡镇(街道)审核(时间在2023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6)乡镇(街道)公示(时间在2023年9月28日至10月7日)
(7)县级审批(时间在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8)县级资金下达计划(2024年1月5日)
(9)乡镇(街道)制定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1月6日至1月7日)。
(10)村(社区)核定救助金额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7日)
(11)乡镇(街道)审核救助金额(2024年1月18日)。
(12)县应急局审核乡镇(街道)上报救助分配金额(2024年1月20日-23日)
(13)2024年1月30日前县应急局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并将《银行兑现数据》返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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