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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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设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相关规定,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子府发〔2019〕13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贫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沙子府发〔2020〕9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通知》(沙子府发〔2020〕234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沙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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