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益乡非洲猪瘟防控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益乡非洲猪瘟防控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相关科室:
《三益乡非洲猪瘟防控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益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益乡非洲猪瘟防控方案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严防疫情传入我乡,确保全乡生猪生产安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我乡不发生区域性疫情,实现养殖业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职责分工
农服中心:负责疑似疫情上报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执法监督、疫情监测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消毒来源、扑疫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及防疫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负责疫情处理、防疫人员技术培训工作;负责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乡非洲猪瘟防控日常等工作。
安监办、派出所: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协助做好各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调运,关闭生猪交易市场;负责恶意传播动物疫情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打击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疾病诊治和非洲猪瘟并非人畜共患病的知识讲解工作。
安监办、食药监办:负责做好政府、学校食堂泔水和餐厨垃圾养殖环节整治、处置工作;乡小卖部生猪加工产品和各户冻肉的排查工作。
林业站:负责对野猪疑似疫情的排查和监测。协助做好非洲猪瘟采样、扑疫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通过各种渠道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村委会:负责各村的非洲猪瘟的排查工作,形成周报告于农服中心。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控宣传。通过会议、QQ、微信、短信、张贴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致养殖户的一封信》等,广泛宣传非洲猪瘟的危害性及防控知识。深入辖区各养殖场、农户圈舍、屠宰场等场所进行排查,不漏一个场点、一家农户、一头生猪,宣讲公共卫生和动物防疫知识,告知农户禁止使用泔水饲养生猪。动员群众在特殊时期积极防范外来生猪入境,发现违规引入的情况及时向村、乡相关部门举报,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将疫情拒之门外,打好防控“阻击战”。督促指导养殖户进一步升级改造防疫设施,健全防疫制度,严格落实巡查、车辆人员进出管理、清洗消毒、禁用泔水饲养生猪等综合防控措施,按照检疫规程和要求,严格做好检疫工作。尤其是养殖场户发现可疑猪死亡,要及时向农服中心报告。
(二)全面加强疫情排查和监测。按照县非洲猪瘟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养殖户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安排专人每周一上午10点前将排查情况报送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农服中心和食药监要对生猪冷冻产品生猪加工产品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及时发现和消灭疫情隐患,详细登记排查情况。监测工作要增加巡查频次,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开展临床巡查,加大对养殖大户的监测力度。监管对象要主动报告,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猪群发病率、死亡率异常增高等情况要立即汇报农服中心,农服中心要立即前往核查,发现疑似疫情要限制同场(户)的所有生猪调出并立即报告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当地党委政府,严禁瞒报、谎报、迟报。严格监管对象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同时做好非洲猪瘟的舆论导向工作,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且国家已正在控制,提醒群众不要恐慌,做好日常生产生活工作。
(三)加强疫情处置。发生可疑疫情时,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求,立即限制移动,采取隔离、封锁、扑杀等综合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疑似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并规范采集病样样品送检。
(四)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
1. 生猪养殖户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向农服中心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调运。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第2号公告、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加强生猪移动监管,首先要加强从外调入的检疫监管。严格查证验物,对每车每头调入生猪,必须严格核对证物是否相符,逐张核查检疫证明、调运备案单及签章真伪和耳标信息。发现来自限制调运省份的,未附检疫证明、未经备案、未经检查站签章的,证物不符、证车不符的,未佩戴耳标、耳标号与检疫证明记录不符的,立即采取限制移动措施,并报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处理,严禁从疫区省份和疫区周边省份高风险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经陆路跨省调运生猪不得途经发生疫情的省。
3. 运输生猪的单位和个人要凭检疫证明承运。详细记录检疫证明号码、运载时间、畜禽种类、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车辆消毒以及运输过程死亡等情况。严格实施临床检查,对每一批申报检疫的生猪,都必须到场到户到点实施临床检查,发现生猪出现发烧、扎堆、皮肤出血点、呼吸困难、便血、耳朵发绀等非洲猪瘟临床症状时,要立即采取限制移动措施,并报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有关规定处理;三要加强检疫出证管理。乡农服中心要加强对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学习,严格要求自身,坚持谁出证谁负责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坚决查处工作不到岗到位,违规检疫、违规签章放行,出售检疫证明,瞒报、谎报、迟报疫情,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检疫执法
1. 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管,严格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2. 严厉打击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猪、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3. 对于不落实消毒制度的养殖户和生猪承运人以及生猪屠宰场负责人,由农服中心提出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一旦发生疫情,宣传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广泛宣传解读,科学引导舆论。面对突发情况,要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要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特别是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非洲猪瘟,理性消费生猪产品,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各驻村领导、各村支书、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三益乡农服中心。领导小组负责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指导、调度和考核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三)建立应急值班和联络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值班电话:023-73386001,联络人:李银桥。
(四)加强后勤保障。完善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准备,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防控物资、设备、人员进行梳理,增强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队伍的保障能力;及时准确掌握防控情况。
(五)严格督促检查。乡政府将对各部门非洲猪瘟防控人员工作明察暗访,凡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流行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压实防控责任,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省委最新部署,保持防控高压态势,严格对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级响应要求,压实排查责任。对于防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要做到联防联控,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附件:
三益乡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监管人员名单
单位 |
牵头领导 |
成员 |
负责事项 |
大堡村 |
秦牵连 |
谭千成、杨昭君、邓琼瑛、刘成枢、岳小凤及三在村干部 |
1、生猪养殖台账的统计。2、餐厨垃圾的排查。3、规模养殖户的监管。4、生猪进出台账的建立。5、疫情排查报告。 |
寨上村 |
秦宗华 |
向学权、岳启梅、谭先和、杨波及三在村干部 |
1、生猪养殖台账的统计。2、餐厨垃圾的排查。3、规模养殖户的监管。4、生猪进出台账的建立。5、疫情排查报告。 |
新田村 |
牟铜 |
何荣文、谭志兰、岳蓉、刘晓倩、冉茂霞等村干部 |
1、生猪养殖台账的统计。2、餐厨垃圾的排查。3、规模养殖户的监管。4、生猪进出台账的建立。5、疫情排查报告。 |
中堆村 |
谭祁友 |
王顺明、谭地龙、李中美、刘燕华、岳金华等村干部 |
1、生猪养殖台账的统计。2、餐厨垃圾的排查。3、规模养殖户的监管。4、生猪进出台账的建立。5、疫情排查报告。 |
政府、学校、医院食堂及养殖场 |
秦宗华 |
食药监办干部、农服中心、各单位相关负责人 |
1、餐厨垃圾的排查,2、规模养殖户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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