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星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三星乡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4〕34号)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安全稳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中,为三星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牢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
(一)强化服务保障,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三星乡人民政府党政第一责任人谭千红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主要内容。三星乡人民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在党政班子工作会议上,传达法治思想,动员乡村干部积极主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落实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制定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并予以实施,并把学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组织三星乡在编在职干部37名,参加了2024年度全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成绩全部达到了80分以上并完成了在线旁听庭审,全部合格。二是强化机构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按照相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强化推进法治基层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聘请重庆百坤律师事务所的崔美荣律师作为三星乡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乡6个行政村都有法律顾问,分别是:观音村、雷庄村、石星村由重庆舒义律师事务所郎启发律师负责;三树村、五斗村、下塘村重庆舒义律师事务所马恩敏律师负责,实现了全乡法律服务“全覆盖”。完成了辖区村贵和工作室建设,形成了以三星乡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柱,以村贵和工作室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拓宽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三是健全决策机制,自觉接受监督。聘请重庆百坤律师事务所崔美荣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合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强制措施提供合法性审查服务,有效避免政府法律风险,保障政府权益,推进依法决策。基层落实重大事项必经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聚焦公正便民,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三星乡以场景建设为抓手,以“网上办、免证办、一次办”为目标,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工作,围绕服务企业、项目和群众三个维度,推动高频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着力深化数据赋能,加速推动智能化改造,全面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大力推进减证明、减材料工作、生育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推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三星乡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石柱县政府署要求,坚决打赢“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硬仗。从石星村与重庆峒天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联合,将荒废50多年的1000亩老茶山逐步‘盘活’,让沉睡资源变成资产再到观音村与本地生猪养殖龙头坚迈农业公司合作,盘活观音村的闲置的青龙小学,建设了腊肉加工厂,完善了生猪养殖产业链,将有效降低全乡生猪养殖企业的市场风险,每年还为6个村集体固定分红,助力村集经济壮大,三星乡人民政府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着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星乡人民政府依托党建统领基层智治“141”体系工作体系和“十户联保”的工作机制,构建了“行政村网格”+“十户”网格”的双网格,建立了16个“行政村网格”和93个“十户网格”,实行全乡双网格包保责任制,即:三星乡在原有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划定的16个网格基础上,各网格细化设置“十户”网格,各村委通过召开相关会议,按照“相邻相近、便于管理、互相认同”的基本原则,覆盖全乡6个行政村。将现有的党的建设、污染防治、政策宣传、矛盾调解、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禁毒、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民政救助、就业保障等各类事项进行整合,实现一网运行、全乡覆盖,形成党建统领、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四)完善工作体系,打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标志性成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执法力量到位。三星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了三星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齐配强执法工作队伍,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由三星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清单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强化阵地建设,确保执法规范到位。每名执法队员保障了执法装备,配齐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同时配套执法装备,如执法记录仪、录音笔、便携式打印机等。规范办公场所,落实场地20平方米,按照“一区三室”要求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办案场所。三是强化数智引领,确保执法赋能到位。实践运用执法监管场景,依托“141”基层智治体系,结合由82个前端监控、视频AI算法、指挥室三部分组成的AI预警系统“千里眼”,实时监测和响应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农林水利等突发急险事项。全面启用数字执法场景,应用“渝快政”平台掌上执法系统,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推行掌上办理,在当事人信息、处罚事项选择、案件信息、取证信息等方面均能一体呈现,实现高效快捷执法办理。
(五)夯实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多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星乡以多元化的矛盾调解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实行定期排查,坚持预防为主,防控并举,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每周不少于开展一次纠纷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和不间断连续排查。三是加强完善基层调解机制,对矛盾纠纷及早介入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基层”,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
(六)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各项任务落实质效。一是多管齐下,传递普法宣传“好声音”。三星乡人民政府将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打通普法工作深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法治赶场”“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主动“出击”,在场镇集市讲法、在纠纷化解讲法……通过现场讲法、当场问答等方式,带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二是多元融网,延伸纠纷化解“全路径”。在三星乡人民政府深化多元调解“融网进楼”改革专项行动过程中,深入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积极动员基层网格员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细化调解服务颗粒度,推动服务理念实现了从“有事上门”到“主动上门”的有机转变,协调整合诉讼、警务、信访等力量,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强化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让群众不出村、不出网格就能享受到高效优质的调解服务。三是多点合力,拓展数字法治“新平台”。三星乡人民政府坚持全面运行“执法+监督”数字应用以及“掌上执法”App移动应用,汇集执法事项、依据、主体、人员、文书“五要素”,统筹调度、多跨协同多个个应用场景,覆盖83项行政检查事项,涉及多个执法科室。推行“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检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网办,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掌上办、当场办,有效减少执法扰企扰民。截至目前,全区1全乡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235次,其中行政处罚案件数90个,行政处罚总金额是2630元。实现裁量基准匹配率和全程网办率100%,减少检查频次50%以上,缩减办案时间50%以上。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三星乡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主要问题是:一是普法宣传不平衡、不充分。二是工作方法不够创新,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资金保障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三星乡人民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推进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培养。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把法治工作纳入全街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结合基层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特此报告。
三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