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937/2024-000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石家乡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2)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服务工作。

3)承担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4)承担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

5)承担辖区内退休人员、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6)负责村(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和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

7)参与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督促检查工作。

8)逐步开展面向农村社会缺乏供养保障的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服务。

9)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隶属于石家乡人民政府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3.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拨款增加1.67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8.4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6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67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3.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85万元,比2023年增加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5 万元,比2023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 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在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无预算项目。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在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无预算项目。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11万元,比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 0.11 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制度,规范单位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95 万元,比上年增加0.03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晓红  联系方式:(刘晓红,电话:023-733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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