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文体活动。
(2)承担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4)承担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服务工作。
(5)承担综合文化场地的开放和服务工作。
(6)承担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等工作。
(7)承担乡村旅游服务工作。
(8)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文化服务中心隶属于石家乡人民政府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9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66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拨款增加3.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9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 1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0.9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0.8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66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3.6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94 万元,比2022年增加3.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 万元,比2022年增加3.6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 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在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无预算项目。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在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无预算项目。(“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0.22 万元,比2022年减少0.3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 0.22 万元,比2022年减少0.08 万元,主要原因是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22年减少0.31 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制度,规范单位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65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晓红 联系方式:(刘晓红,电话:023-73395001)